石油石化业民资准入细化政策将出台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10-06-30  来源:新华社  关注度:0]
摘要:   据工信部权威人士透露,由发改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将根据石油石化、电力通讯、社会事业、冶金等行业特点,分行业逐步出台更为细化的政策。   上述政策包括具体的准入实施办法、出资限额、经营范围等准入资格和条件等。据介绍,细化政策...

  6张通行证

  就在“新36条”出台第二天,利用社会库容存储国储油资格招标项目开标大会召开。让人意外的是,中石油中石化两大石油巨头并不在参与名单当中,相反,竞标的8家企业中,有5家是纯正的民营油企。

  一周以后,竞标结果公布——6家企业中标,其中3家是民营企业。在招标现场,赵友山亲自见证了这一历史时刻——这意味着民企第一次拿到了国家石油储备体系的通行证。

  赵友山告诉记者,中标的6家企业获得了国家石油储备中心150万吨的储备指标,计划180天完成石油储备,政府将支付每月每立方米17元的租金,为期两年。

  “这真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儿!”赵友山笑了,眼角的细纹微微堆起,仿佛诉说着高兴背后的故事。

  其实,从2008年底开始,赵友山就代表委员会不断地上书国务院主管部门,希望能将民营油企的仓储能力纳入国家石油储备体系。“石油储备可以增强我国应对石油中断风险的能力,可以保障石油供应安全、稳定石油市场。从目前来看,石油战略储备基地的建设投入大、周期长,在国际油价处于相对低点时利用民间仓储库容迅速提升储备规模,既能节省时间又能减轻成本。”赵友山告诉记者。

  事实上,早在2001年全国人大九届四次会议上,建立“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就被正式提出。2004年3月,国家石油储备一期项目建设启动会召开,镇海、舟山、黄岛、大连四个基地正式动工。到2008年底,石油储备一期项目就已全部建成,总规模达1640万立方米,均由10万立方米的大型钢制储罐组成,可储存原油约1200万吨。

  遗憾的是,这里面始终没有民营石油企业的影子,赵友山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

  记者了解到,藏油于民在发达国家很普遍。以日本为例,国家石油战略储备约为4840万立方米,其中企业承担的储备量就达4370万立方米,相当于82天的进口量。这次我国6家企业仅获150万吨的储备指标,跟发达国家相差甚远。

  这其实也是赵友山高兴之余的另一层隐忧。“目前我国民企真正拥有的石油储备能力已经达到3000万吨,150万吨的储备指标只是冰山一角,而且2年租赁合同到期以后是什么情况,现在也不好说。”另外,依据有关规定,承担石油战略储备的企业在码头、油库方面都有非常严格的要求,“门槛不低啊!”“希望新一轮利用社会库容存储国储油项目能够招标,并且能适当降低门槛,让更多的社会库容参与进来。”赵友山还有一个心愿,就是希望国家在商业储油上制定整体方案和相关政策,让民营资本和民间闲置油库参与进来,对国家石油战略储备也是有效补充。“这对保证就业、保证国家能源储备安全、保证市场供应稳定都能起到一定好处,是可行的,而且国家不用花钱租油库,节约的资金可以用到其他需要的地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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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石油石化 石油民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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