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进口权有望进一步向民营油企放开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10-07-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关注度:0]
摘要:   国务院发布的新36条细则明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石油天然气建设,并给出具体的工作分工。在业内看来,这是中国油气领域进一步向民企放开的信号,但后者最期待的仍是原油进口权。记者近日从民营石油人士处获悉,有关部门已在考虑放松原油进口管制,以...

  “原油既然缺,为什么不进口?我们希望政府允许民营石化企业自主进口原油。在以国有大型油企为主导的前提下,这不仅不会影响国家能源战略安全,还可促进中下游产业链发展,利于保增长、保就业、促发展,利国利民。”邵仲毅说。

  而针对有观点认为,放开原油进口权会导致原油市场出现与铁矿石进口类似的混乱情形,国内燃料油批发零售商代表——上海鹏盾船舶燃料公司董事长傅炳荣表示,这种担心大可不必。

  “与铁矿石由三大矿石寡头垄断有所不同,国际原油市场是极为开放透明的,而且都是公平交易,只要价格合理就可以大量买进,不存在影响价格一说。更何况,依靠中国民营油企进口的这些量,根本不足以对国际原油价格走势构成影响。”傅炳荣在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说。

  邵仲毅则表示,如果怕放开民营油企进口原油会影响国际原油供应秩序,可以考虑由行业组织统一协调组织采购。

  据悉,中国目前的原油进口分为国营贸易和非国营贸易两大类。其中,中石油中石化等5家国有油企从事国营贸易进口。从2003年入世后,这部分进口没有限制。

  而根据入世承诺,中国从2002年开始下达原油和成品油的非国营贸易配额,配额量须每年递增15%,直至政府管制解除。当下,拥有非国营贸易原油进口资质的企业有22家,但其中有国营背景的占据了三分之二。

  不仅如此,非国营贸易进口原油只能由两大集团的炼厂加工,不得供应给地炼或流通。这也是非国营贸易原油进口管理的核心和关键。

  2010年,中国非国营贸易原油进口配额2530万吨,仅占2009年进口总量的13%。与此同时,绝大多数地炼开工率不足,设备闲置严重。

  此前,全国工商联已多次呼吁放松原油的进口限制和使用限制,允许部分通过非国营贸易进口的原油在市场上自由流通,允许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地方炼油企业进口自用原油。

  值得注意的是,有公开报道称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下属的振华石油控股公司已获批拥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原油进口权,这将为接下来原油进口权的进一步放开铺平道路。

  不过,也有专家向本报记者表示,部分民企虽然拿到配额却从来不用,这给中央放松原油进口管制蒙上一层阴影。

  记者从商务部了解到,目前商务部正对老企业和新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进口配额的追加和分配;连续两年获得配额但未开展进口业务的企业,将自动丧失进口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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