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税改 也要发展
资源税对国民经济的益处显而易见。成都理工大学教授黄寰认为资源税改益处有3点:首先有利于提高资源型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我国矿产资源集中在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由于资源税被纳入地方财政,推进资源税改革能改变利益分配格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其次,有利于改变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资源税改可以强制性地提高资源开采和使用成本,倒逼企业技术改造、管理创新,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再次,有利于形成资源节约型生产生活模式。资源税改革直接结果是抑制企业浪费资源的行为;间接结果是使部分耗费资源较多的最终产品价格上涨,从而影响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促进全社会节约资源。
业内专家对资源税改革未来的发展方向也提出了看法和建议。赵志平分析说,新疆正在进行的改革准确来讲应该称作油气税改,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资源税改革。资源税改革涉及的资源至少还应该包括煤、盐等《暂行条例》中已经在列的7类资源,而新疆试点的资源种类甚至不包含同是能源的煤炭。而我国油、气、煤3种能源是联动的,煤炭每年约30亿吨的开采量比石油1.89亿吨的开采量要大很多,其影响面更为深远。因此如果想全国推广,新疆的试行模式一定会有大的变动。
也有业内人士对下一步资源税全面改革的风险想得更多。刘毅军分析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次天然气涨价原本不应引起下游企业如此大震动,原料涨了企业产品价格可以跟着涨。但是因为产能过剩,下游产品的市场价格很难跟着涨。所以,他建议,资源税改革全国推广的最佳时期是国民经济全面恢复、企业具备一定的抗风险能力之后再进行,而且初期征收的力度不应太大,2~3年内逐渐提高到5%。这样才能既保增长、又促节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