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投资伊朗:战略为主 谨慎规避风险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10-08-16  来源:《新世纪》周刊   关注度:0]
摘要:   中国配合伊朗演戏,眼睛盯着的是美国的筹码,三方都对彼此的立场和底线心知肚明   伊朗核制裁乌云压顶之际,伊朗石油部长米尔卡泽米(Massoud Mirkazemi)在伊朗国家石油公司负责人Ahmad Ghalebani陪...

  带刺的玫瑰

  自2004年以来,中国同伊朗在能源领域的合作,虚虚实实、断断续续。一些广为宣传的上百亿美元投资,其实只是合作备忘录,从来就没有落实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商业合同。

  伊朗国家通讯社和广播电视公司发出的一些存在偏差的报道,往往被西方媒体看作经伊朗官方证实的信息。譬如,彭博社今年3月曾引述伊朗国家广播公司的一则报道,称中伊签署了一项总金额高达33亿美元的旨在开发南帕尔斯气田的协议。但伊朗驻华使馆新闻参赞兹阿伊(Mohammad Ali Ziaei)证实,这是一则错误的信息,伊朗国家广播公司将“旧闻”当作“新闻”,误导了读者。

  2004年10月,国内外盛传,中石化与伊朗达成了一项金额高达1000亿美元的合作备忘录——中石化将以回购方式参与开发亚达瓦兰油田(Ya-davaran),占股51%,并在未来25年内每年从伊朗购买1000万吨LNG。但在长达三年的谈判后,当初估值1000亿美元的合作备忘录大大缩水,LNG购买协议避而不谈,中石化只承诺第一期投资20亿美元,建成45口油井。即便是这个“打了折扣”的商业合同,也没有很好贯彻——直到去年11月底,伊朗政府才批准了亚达瓦兰油田的一期开发计划。

  中海油同伊朗国家石油公司的合作更是扑朔迷离。早在2006年,中海油就同伊朗签署了一份估值160亿美元的谅解备忘录,中海油负责建设生产LNG的工厂及运输和销售,伊朗则向中海油供应25年LNG。160亿美元当中,50亿美元用于投资天然气上游开发,110亿美元用于建造生产LNG的相关装置。

  2008年2月27日,所有人都以为正式协议将在这一天签署,但签约仪式在最后一刻被取消,对外公布的原因是“伊朗石油部长无法出席”。直到今天,这份协议也没有签署。

  中国国有石油公司对伊朗的投资“雷声大雨点小”,来自美国的制裁压力是一个重要因素。理论上,由于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的股份公司,均以发行存托凭证的方式在美国上市,所以美国的单边制裁政策对这三家上市公司具有一定约束力。一个敲山震虎的例子出现在今年7月初,美国政府要求中石油股份在广西钦州的炼厂不得使用来自苏丹的原油。突如其来的禁令,让钦州炼厂再次推迟投产。

  不过,国际能源咨询公司PFC Energy的国家石油公司战略服务专家黄明德(Duc Huynh)和英国邓迪大学能源、石油和矿业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菲利普·安德鲁-斯皮德(Philip Andrews-Speed)都认为,美国不至于“动真格”制裁中国上市公司。而且,中国在伊朗、苏丹等国的投资都由中国政府100%控制的石油集团公司执行,而非他们的上市公司。最近,美国政府问责办公室(GAO)将违反制裁伊朗法案的非美公司名单从41家缩至10家,却没有直接点名,这意味着美国有意给中国政府留面子,以赢取中国在联合国安理会上对伊朗制裁的投票。

  中国也对美国传递的信号心领神会。伊朗石油部长来访前,中国油企收到要求,在伊投资不准再有新动作。黄明德分析说,13年前,第一次尝试“走出去”的中石油在苏丹大举投资,由于低估了政治风险,达尔富尔问题让中石油成为国际舆论谴责的焦点,中国政府陷于被动。相较而言,苏丹问题还只是“人权”层面,而伊朗问题却事关核武器和国家安全,重要程度不可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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