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投资伊朗:战略为主 谨慎规避风险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10-08-16  来源:《新世纪》周刊   关注度:0]
摘要:   中国配合伊朗演戏,眼睛盯着的是美国的筹码,三方都对彼此的立场和底线心知肚明   伊朗核制裁乌云压顶之际,伊朗石油部长米尔卡泽米(Massoud Mirkazemi)在伊朗国家石油公司负责人Ahmad Ghalebani陪...

  见好就收

  在一位接近中国能源决策层的人士看来,中国三大石油公司在伊朗均无太大野心。“桶油报酬1美元的回购合同,也没什么钱挣。主要是占领几个据点,把自己的队伍拉到海外去锻炼锻炼。这是三家的共识。”这位人士说。

  2009年,一直在伊朗“小打小闹”的中石油,终于获得了三个知足的“据点”。

  当年1月,中石油同伊朗国家石油公司签署了一项价值17.6亿美元的油田开发协议,计划分两阶段开发北阿扎德甘油田。北阿扎德甘油田估计储油量为60亿桶,预计两个阶段的开发项目结束之后,日产量将达到15万桶。

  当年7月,中石油从道达尔手中接管了后者在南帕斯气田的股权,成为第11期项目的开发者,中石油与伊朗国家石油公司签署总值达47亿美元的合约。

  当年8月,中石油与伊朗国家石油公司签署25亿美元共同开发南阿扎德干(South Adegan)油田的合作备忘录,中石油将购得南阿扎德甘油田70%的股权,另提供20%的资金支持,中方还将承担90%的油田开发投资。

  总计近90亿美元的承诺投资,让中石油“伊朗项目部”很快升格为“伊朗分公司”。在今年年初的中石油海外业务核心干部视频大会上,中石油集团总经理蒋洁敏亲自宣布了这一消息,并委任53岁,曾在苏丹、南美做高管的中油勘探总工程师李庆平担任伊朗分公司的总经理。

  不过,蒋洁敏很清楚,在伊朗投资油气十分不易,政治压力之外,还有不少商业风险。

  伊朗对外合作实行的是回购合同模式。与中国公司此前熟悉的产品分成合同不同,回购合同的盈利模式是投资返还、利息加报酬费,与油价没有直接关系,这注定了外来投资者不可能获得太高收益。而且,回购合同的执行对于成本控制和时间控制要求很高。由于合同的整体期限是一定的,勘探期、评价期或者开发期的延长,都将直接导致回收期的相应缩短,给投资回收造成困难。

  此外,伊朗市场资源匮乏,全国作业钻机总数只有70部,远远不能满足需求;油田高温、高压、井漏现象突出,且大部分是高硫化氢油田,施工难度较大;石油物资与耗材的进口关税很高,服务商进口设备的清关代理以货值百分比计提;劳动、保险、农业、国土资源、环保、自然遗产等各个部门,对在伊作业的石油公司或服务公司进行各种各样的收费或有偿服务……

  种种问题,曾任中油勘探伊朗项目部负责人的冯亚平都向高层反映过,并专门撰文,刊登在2009年10月期的《国际石油经济》上。

  黄明德认为,之所以中国石油公司愿意顶着政治和商业的双重风险在伊朗谋求一定程度的突破,更多的是出于未雨绸缪的战略柔性(strategic hedge)考虑——道理就如同1996年中石油与萨达姆政府签署艾哈代布油田(al-Ahdab)的开发协议,虽然这一协议12年来未能执行,却在2008年底成为伊拉克战后首个签署的外资开发合同。

  黄明德还表示,去年中石油在伊拉克两轮服务合同大招标中大获成功,客观上削弱了伊朗业务的重要性。通过两轮招标,中石油在伊拉克已拥有联合或独立开采权的油田总储量超过220亿桶,成为伊拉克目前规模最大的外国能源公司。未来几年里,中石油在中东的人力物力势必优先投入伊拉克。而在伊朗,更为务实的策略是,在不惹恼伊朗政府的前提下尽量放慢投资速度,这样既站稳了脚跟,又不至于得罪欧美势力。

  蒋洁敏在今年5月20日记者见面会上的一番作答,基本印证了外界的猜测。他对中石油去年签署的三个大协议只字未提,只介绍说,MIS油田这个中石油2004年获得的年产100万吨的“小项目”今年投产。

  “我们在伊朗的业务正常进行,没有加快。我们将在法律框架和国际公约框架内发展。”蒋洁敏如此总结。



          您的分享是我们前进最大的动力,谢谢!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电子样本 | 邮件营销 | 网站地图 | 诚聘英才 | 意见反馈
Copyright @ 2012 CIPPE.NE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全球石油化工网 版权所有
京ICP证120803号 京ICP备0508686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8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