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石油开发需储备专业应急救援力量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10-09-10  来源:新华网  关注度:0]
摘要:   随着全球新一轮产业结构的大调整,世界上海洋石油开发、加工、运输需求空前旺盛。必须从国家层面出发,站在政府有效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高度,高度重视海上石油污染事件的预防和船舶溢油事故处置,储备起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为海上石油开发保驾护航。...

  呼呼建立国际性约束规范

  宋家慧认为,必须要从国家层面出发,站在政府有效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高度,重视海上溢油污染事件的预防和处置。他呼吁国际组织和相关机构建立健全约束性规范,促进业界专业应急技术和危机管理的合作,携手应对水上突发事件的挑战。

  一是呼吁联合国相关组织和机构,尽快敦促各国签署国际公约,约束个别发达国家或财团,不得对深水石油资源无序开发和原油无安全保障运输,制止一味追求局部利益,攫取黑色石油,而让全人类承受灾难后果的不公平、不道德、不可持续的做法。不吃子孙饭,不断子孙路。

  二是呼吁国际海事组织,尽快修改公约,对大型油轮的建造尺度、建造规模进行硬性规范和科学要求,从保护海洋环境出发,进行适当控制。用立法推动海洋环境保护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三是呼吁中外业界一起向IMO递交提案,在公约中增加约束条款,对油轮原油舱和货油舱加温系统配备国际通用应急连接装置及相关附件作出硬性规定,便于船舶发生海难沉没后,对难船存油进行水下加温抽油,最大限度地减少难船对海洋造成的溢油污染。

  四是呼吁联合国相关组织和机构出台硬性规定,要求石油输出国和输入国,应当建立与其石油吞吐量相适应的溢油应急处置能力,促进石油储运与应急抢险能力建设保持平衡发展。

  五是呼吁加强国际社会在溢油处置技术的交流互动,建立行之有效的沟通合作机制,开放专业技术和装备输出渠道,强化业界之间的合作互动,协同应对重特大溢油事件。

  六是呼吁中国潜水打捞行业协会、中国航海学会救捞专业委员会、中国海商法协会救捞法律专业委员会切实发挥作用,共同加大专业技术研发和法律法规建设,倡导彻底清除海底沉船的负责任态度,坚决不给子孙后代留遗憾、留祸患、留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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