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炼叫板中石化 能否打破垄断企业的霸权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10-11-30  来源:商界  关注度:0]
摘要:   这是一个最好的年代。   2010年10月,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文件,支持山东地方炼油企业建设统一的地方品牌和销售渠道。在政府的支持下,一个统一采购、统一品牌、统一销售的美好前景,似乎已经浮现在山东地炼的蓝图中。...

  与生俱来的反抗

  山东地炼整合以反抗行业垄断的努力,如同这些企业身上所烙印的不公平命运一样,似乎与生俱来地存在。

  山东省炼油化工协会这样一个组织身上,多少反映着过去十几年时间中,山东地炼反抗行业垄断的主流方式——依靠行业协会组织、协调与沟通的桥梁作用,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地炼企业的困难与要求,尽可能地争取政策支持。

  直到今天,向记者回忆起这十几年协会为山东地炼争取政策的每一次经历时,会长刘爱英仍然不胜唏嘘。

  根据1998年石油行业“南北分治”的重组安排,山东被划为中石化的势力范围。山东地炼企业的原油计划供给由中石化分配,成品油销售也由它负责。这样,中石化虽然不是地炼名义上的主管单位,却在现实中扮演着管理者的角色。

  山东的21家合法地炼企业,是中石化在成品油市场上的竞争对手,中石化与之关系可想而知。“收不收成品油,收多少,完全是中石化说了算。行情好时人家就收,行情不好时人家就不收。”刘爱英回忆起当时的市场环境,至今仍深感不平。

  刘贺通便是在2000年经过改制,成为一家民营地炼企业的负责人。对于这种竞争对手同时是管理者的局面,他深深体会到其中的无奈和尴尬。

  “当时中石化要求按照自己的出厂价格收油,油价是多少,完全由中石化决定。中石化自己的炼化企业,每吨成品油,中石化给予100元的补贴,而谁来给我们补贴?因此造成的结果就是,地炼生产越多,亏损越多。”

  为了在油价上争取生存空间,山东省炼油化工协会多次找到有关部门反映,直到2000年3月份,最后达成了“协商定价”的共识。这一政策一直沿用至今。

  另一次重要的抗争是关于税抵扣政策。山东地方炼厂现在虽拥有5710万吨的加工能力,但从1970年至今,每年都只能拿到不足170万吨的指标油,原油供给缺口主要通过进口燃料油弥补。然而困扰企业的是,购进燃料油需要交纳消费税,而加工成成品油出厂时还要再交纳一次消费税,这种重复的税费,加重了企业的成本负担。

  从1998年起,山东地炼开始通过协会争取消费税抵扣。经过近两年的奔走,终于得以解决。而站在十年之后回望,当燃料油的消费税从每吨101.5元骤增到812元,这一政策更显得格外重要。

  除了行业政策的偏向性之外,垄断巨头的排挤打压,以及带来的种种不公平经历还可能出现在山东地炼生产销售的方方面面。

  据刘爱英回忆,2003年9月,铁道部突然下文,要求铁路只能运输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的产品。刘贺通清楚地记得,当时公司正在办理货运手续,几车皮的成品油,已经装车等待运输。然而,最终等来的,却是要求卸车的命令。他几乎是哭着打通了刘爱英的电话,恳求协会向相关部门反映,解决运输问题。

  向铁道部计划运输处垂询后,刘爱英才得知,是两大集团找到铁道部,提出这一要求。当时,她忍不住在电话中怒气冲冲地质问:“铁道部难道是属于两大集团的?”

  地炼企业联合起来,找政府要政策,这虽然是正规的解决问题之道,然而却存在着周期长、过程繁琐的弊端。为了争取消费税抵扣,炼油化工协会跑了近两年,而2003年那次铁路运输风波的最终解决,也已经是两个月后的事情。其间,刘贺通和同行们的成品油,就装在租用的车皮里,租金甚至已经超过了油价本身。

  刘爱英对记者感叹,近十年来,协会已经为地方炼厂争取到十余项政策支持。“山东地炼对不公正待遇的反抗从未停止过,因为不反抗,马上就会关门停产了。”

  然而有一些生死攸关的问题,却始终无法通过这种正当的反抗方式来解决,比如地炼企业的命脉——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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