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盘点四:2010中国十大石油新闻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10-12-29  来源:中国能源报   关注度:0]
摘要:   在当今世界主题的关键词中,一定少不了能源二字。它拥有着足以席卷全球财富的秘密,也极有可能触发一系列世界地缘政治斗争,而我们每一个人都将身陷其中因此,能源问题在受到各国政府空前重视的同时,也牵动着普通百姓的神经。   在即...


  “管道法”护驾8万公里地下长城

  6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简称《管道法》),并于10月1日正式实施。

  《管道法》主要强调了企业是石油天然气管道的主要责任人,对管道企业的义务作了较多的补充:强调企业要接受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增加了管道企业应保证管道建设工程质量的规定;要求管道企业在管道建设中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管道的安全保护设施应当与管道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另外,《管道法》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依照管道保护法主管全国管道保护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管各辖区管道保护工作等。

  点评 随着我国油气事业的发展,管道也呈现出蓬勃态势:目前有70%的石油、99%的天然气通过管道运输,长输干线管道已达8万公里,海上油气管道近5000公里。

  然而,事故却与发展相伴而生,除腐蚀、管材质量、施工质量和突发性自然灾害等因素外,人为因素导致的意外事故和恶意的打孔盗油(气)亦成为危害管道安全的“杀手”。当爆炸、泄漏、停输越来越多地发生时,人们不禁要问:谁来守护这8万公里地下长城的安全?

  《管道法》作为我国第一部保护特定设施的专门法律,将“安全”凌驾在了“经济”之上。也就是说,《管道法》中强调的不再是过去的“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而首先是安全、环保,然后才是可行、经济。

  这在管道的发展中,可以称得上是观念的一次革新,它给予了管道规划、建设与维护一个新的“风向标”。这也意味着:法律不仅仅给管道安全披上了外衣,而更将渗入到它的各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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