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投资炼油项目抵偿大连漏油事故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11-01-04  来源:财经国家周刊  关注度:0]
摘要:   岁末年终,新港油罐区2010年以来的第三场火灾,让大连再度惊出冷汗。   2010年12月15日晚6点,中石油大连新港储油灌区下称新港油罐区附近区域失火,3人在火灾中遇难。   火灾就发生在油罐区一路之隔的鑫湾...



  善后谈判

  清污之后,大连市与中石油各自成立了污染后续处理领导小组。大连市政府方面由常务副市长肖盛峰任组长,中石油方面由中石油大连石化总经理蒋凡牵头。随后的一段时间里,双方就污染赔偿问题进行过多次谈判。

  知情人士说,谈判初期,大连市政府根据内部会议的讨论,曾提出这样的赔偿要求——10亿元。这笔钱由两部分构成:中石油赔偿5亿元,大连市政府向中石油借款5亿元。

  对此,中石油并未接受。“中石油有两方面的顾虑。首先,这笔巨额支出无法向国资委等监管部门解释;其次,一旦支付了赔偿,等于承认了中石油在大火中的责任,搞不好真的会对被追责。”参与谈判的知情人士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

  “不是赔多少钱的问题,而是赔不赔的问题。”大连市委的高层人士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中石油“不还价”的态度,让自认为也是受害者的大连政府方面多少有点不悦,在谈判过程中双方还一度出现“互拍桌子”的情形。

  他说,大连市政府的主要领导很希望中石油能够承担责任,这样,既可以减少政府背负的巨大舆论压力和市民责难,另一方面,也可以摆脱因大火而引发的进一步追责。

  大连市政府知情人士认为,中石油高层“拍桌子”的勇气,可能来源于中石油对大连的后续投资项目。

  按照大连市的“十二五”规划草案,至“十二五”末,大连市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要双双达到1万亿元。2010年,大连市的GDP和固定资产投资均为5000亿元。

  上述知情人士认为,如何完成“双万亿”是大连市政府必须周全考虑的问题,而中石油此前正在研究上马的千万吨炼油项目,无疑是“助推剂”。在与大连方面的谈判过程中,中石油同样会考虑到这一因素。

  中石油目前在大连有两个炼油项目,分别是炼化能力2050万吨/年的中石油大连石化和1000万吨/年的西太平洋石化。2008年,两家公司当年产值接近千亿元,大连全市当年的GDP则为3858亿元。

  尽管有英国石油公司(BP)巨额赔偿漏油的先例,但大连市政府方面人士认为,从中石油此前处理危机事故的前例来看,“与其和中石油坚持下去,倒不如就坡下驴。”

  该人士认为,大连“7·16”事故的善后结局应有前车之鉴。2010年初,中石油位于陕西省华县的地下输油管道发生泄漏,导致黄河沿岸的多地暂停饮用黄河水。事后,中石油官方网站发布消息说,中石油在华县漏油事故中负次要责任,“事故原因为第三方施工破坏所致”,因此,中石油至今未谈赔偿事宜。

  “如果坚持下去,我们(‘7·16’事故的善后结果)很可能是(华县漏油的)翻版。”这位政府人士说。

  此外,2005年11月,中石油吉林石化双苯厂发生爆炸,100多吨致癌物质流入松花江939公里水域,上千万民众饮用水告急。

  此次事故导致当时的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引咎辞职,而事故的责任方中石油被依法罚款100万元。事后,中石油同样未提赔偿,而是以“捐赠”的名义给了吉林市500万元治理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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