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缅原油管道原油码头运营战略框架协议在京签署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11-01-11  来源:中国石油报  关注度:0]
摘要:    图为战略框架协议签字仪式现场。记者 余海 摄   1月7日下午,中国石油东南亚管道有限公司与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签署中缅原油管道原油码头运营战略框架协议。   出席签字仪式前,中国石油集团总经...

  
图为战略框架协议签字仪式现场。记者 余海 摄

  1月7日下午,中国石油东南亚管道有限公司与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签署中缅原油管道原油码头运营战略框架协议。

  出席签字仪式前,中国石油集团总经理、党组书记蒋洁敏,和山东省委常委、青岛市委书记李群等,就进一步加深化工、天然气、管道、销售和码头运营等方面合作举行会谈。

  蒋洁敏祝贺青岛市发展建设取得的成就,感谢青岛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长期以来对中国石油在鲁企业发展的关心支持。他简要介绍了中国石油“十一五”期间取得的成果、“十二五”规划目标和国际合作有关情况,希望青岛市委市政府一如既往支持中国石油在鲁企业的发展。

  李群对中国石油大力支持青岛市经济发展表示感谢。他说,中国石油在鲁企业与青岛市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期待中国石油在青岛开展新业务和建设新项目,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实施提供有力支持。青岛市委市政府将为中国石油在鲁企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中国石油集团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廖永远在主持签字仪式时说,协议的签署将促进和推动码头的建设和管理,乃至中缅管道的顺利投产和安全平稳运行,对双方拓展合作模式和合作项目,促进在各自领域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缅油气管道是继中哈原油管道、中亚天然气管道和中俄原油管道之后又一条重要能源进口通道,是中缅两国友谊的“金桥”,始于缅甸西海岸,双线并行,经若开邦、马圭省、曼德勒省和掸邦,从云南瑞丽进入中国。原油管道设计能力为2200万吨/年,天然气管道输气能力为120亿立方米/年。

  中缅油气管道境外和境内段分别于2010年6月3日和9月10日正式开工建设。当年11月6日,中缅原油管道原油码头附属工程工作船码头主体工程顺利完工,为原油码头、罐区及油气管道建设所需物资的运输提供了保障。

  青岛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王鲁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刘宏斌出席会谈和签字仪式。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总裁常德传,中国石油东南亚管道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加林代表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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