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十条”下 未来5年环保将成支柱产业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15-04-21  来源:中国能源网  关注度:0]
摘要: 早在水十条出台之前,舆论就一再表示观望和期盼,对其中的条款和可能影响的领域做过多种猜测。历时两年修改与完善之后,正式出台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到底会对公众的生活环境造成什么影响?对哪些产业将会形成重大利好?而哪些产业...



    早在“水十条”出台之前,舆论就一再表示观望和期盼,对其中的条款和可能影响的领域做过多种猜测。历时两年修改与完善之后,正式出台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到底会对公众的生活环境造成什么影响?对哪些产业将会形成重大利好?而哪些产业将受到冲击?具体实施起来是否像其本身制定过程那样颇有坎坷?
 
    我国水质量形势比较严峻
 
    在环保部发布“水十条”计划的同时,以附件形式公布了几份相关资料。根据这些资料显示,我国目前水质量形势比较严峻。截至2012年,全国十大水系和62个主要湖泊中,分别有31%和39%的淡水水质达不到饮用水要求。同时,整个水生态环境受损较重,湿地、海岸带、湖滨、河滨等自然生态空间不断减少,导致水源涵养能力下降。其中,三江平原湿地面积已由建国初期的5万平方公里减少至0.91万平方公里,海河流域主要湿地面积减少了83%;长江中下游的通江湖泊由100多个减少至仅剩洞庭湖和鄱阳湖,且持续萎缩;沿海湿地面积大幅度减少,近岸海域生物多样性降低,渔业资源衰退严重,自然岸线保有率不足35%。
 
    另外,根据《2013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在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浙闽片河流、西北诸河和西南诸河等十大流域的国控断面中,仍有近十分之一的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劣于五类;在4778个地下水环境质量的监测点中,59.6%的水质较差甚至极差;在全国9个重要海湾中,7个水质差或极差。
 
    在此次公布的“水十条”中,多次重点提到了七大流域,并且给出了明确的治理要求:到2020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同时,要求三峡库区水质保持良好,南水北调、引滦入津等调水工程确保水质安全;太湖、巢湖、滇池富营养化水平有所好转;白洋淀、乌梁素海、呼伦湖、艾比湖等湖泊污染程度减轻。
 
     “水十条”组合拳格外“凛冽”
 
    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曾参与“水十条”起草工作,他认为,此次公布的“水十条”与以往治水办法不同,以往只强调政府的作用,这次把政府、市场和公众同时拉动起来,把政府管制、市场刺激和公众参与有效结合,“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属于首次提出。以后,排污控制未达标流域或地区,新上项目的同时,必须要淘汰现有的其他落后产能,或者增加治理设施、削减污染物,与新增污染进行不等量的置换;对于已达标流域或地区,则可以进行等量置换。这就非常严厉了,不是什么项目你想上马就能上马。”
 
    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也认为,此次计划在职责部署和追责方面,与以往相比“凛冽”不少。吴舜泽介绍,在“水十条”中,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都做了具体部署,对工业、农业、城镇生活和交通源也做了具体安排,同时对地表水、江河湖海做了全国范围内、涉及多个要素的统筹,这在过去很少见,“里边的每条、每款、每项,后边都特意点名、落实到具体牵头部门或者参与部门。这就落实了责任主体。”吴舜泽说,另外在不少条文中,明确规定2015年、2016年之类的时限要求,一些条文唯一针对京津冀,另一些条文则明确区分出地级以上城市和县级区划,非常具体细致,每一条都是可考核、可追责、可量化的。整个《计划》显得很硬,而不是大而化之的宽泛。吴舜泽表示,在其他条文中,包括对企业不达标就直接“黄牌罚下”、水污染治理信息的公开、不达标城市取消全国先进城市评比相关称号、对责任人员“终生追责”等措施,力度都非常大。
 
    治理有难点尚需多部门全面协调
 
    在采访中,多名专家认为,“水十条”覆盖的是一项涉及全国的庞大治理工程,尽管各项举措异常严格,但不能不充分注意到现实实施中可能存在的一些难度。
 
    骆建华介绍,在编制《计划》的过程中,历时两年时间,先后修改30次,一方面确实因为水污染问题比较复杂,另一方面就是因为涉及部门太多,各地情况又各不相同,导致中央与地方、各部委之间都需要很长时间磨合。在实际治理过程中,也必然还会遇到磨合情况。骆建华认为,“水十条”涉及了十几个部门,其中建设、农业、水利、国土、环保部门分别负责市政给排水管网与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农村面源污染的治理、水污染物减排等不同工作,发改委负责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海洋部门负责海洋污染的监管,工信部门负责工业水污染防治,交通部门负责航运污染防治等,现实中各部门出于自己的诉求,往往会产生分歧。
骆建华介绍,我国从1994年就开始水污染治理,经过21年努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加快,城镇污水处理率有了大幅度提高,但是还有不少问题。他认为,一系列的重拳治理下,水环境会得到明显改善,但水质量的“拐点”还没有到来。
 
    而吴舜泽则认为,在具体治理的不同领域内也还存在难点,“我在接受几次采访时都说过,消除城市臭水是一项比较难的工作。”吴舜泽说,截污是治理黑臭水体的关键,把污染源截住,把管网建设好,做好污水处理,这些工作很重要。但这必然涉及到规划、建设、市政等部门,工作内容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全面协调。
 
    吴舜泽介绍,在水污染治理方面,“水十条”借鉴了不少国内外良好的经验。在环保部公布“水十条”同时,公布的附件资料里,就详细列举了英国泰晤士河、韩国首尔清溪川、德国爱姆舍河、法国塞纳河、奥地利多瑙河等世界著名河流遭污染后治理情况。在国内方面,跨界水环境补偿的激励机制,就是从安徽和浙江建立跨省水环境补偿试点基础上借鉴、固化出来,“这些经验,都有助于解决水污染治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环保产业将成新经济增长点
 
    国家环保部官方网站资料称,实施“水十条”预计可增加非农就业约390万人,使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增加2.3%,预计可拉动GDP增长约为5.7万亿元,其中直接贡献占13%,间接贡献占87%。
 
    骆建华就此介绍说,据早前的估计,近期内因为实施“水十条”,需要在城镇管网建设和改造、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业企业和园区治理设施建设等方面投资2万亿元,这将带动环保产业新增产值约1.9万亿元,还会间接带动约5000亿元增值。环保产业将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吴舜泽表示,所谓投资多少多少亿,并不是说政府将投入这么多钱治污,而是整个社会的投资。吴舜泽说,政府在治污投入的同时,也需要企业承担投入,还有一部分投资是通过市场机制、通过价格税费来解决。而“水十条”实施反过来对社会经济产生影响,拉动环保产业发展,影响产业链上下游的需求关系,优化整个产业结构,产生更大的利润。
 
     “水十条”在内容中明确表述,将推进先进适用的节水、治污、修复技术和装备产业化发展,将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鼓励发展包括系统设计、设备成套、工程施工、调试运行、维护管理的环保服务总承包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
 
     “这些都是未来发展的重点导向,相关领域、企业要看到这一点,尽早跟上潮流。”吴舜泽说,“水十条”将会有力地推进环保产业发展,这些产业在5年以后可能成为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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