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加油得先补上差价 自己油票加油站不认账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07-12-13  来源:青岛新闻网  关注度:0]
摘要: 自己卖的油票加油站不认账 胶州的高先生持票加油时被告知得先补上差价 律师说法:加油站涉嫌违约 两年前从加油站购买了1000升汽油油票,如今油价上涨了,胶州市民高先生手中剩余的350升汽油油票,却被告知不能正常使用了,加油站将按照当时的...

       自己卖的油票加油站不认账 胶州的高先生持票加油时被告知得先补上差价 律师说法:加油站涉嫌违约

       两年前从加油站购买了1000升汽油油票,如今油价上涨了,胶州市民高先生手中剩余的350升汽油油票,却被告知不能正常使用了,加油站将按照当时的购买价退款。昨天,高先生向早报记者反映了自己的遭遇,并气愤地质问加油站:“如果现在油价降了,我可以随意按原价退钱吗?”
    
  要加油得先补上差价

       据高先生介绍,在单位曾从事过采购工作的他,发现近几年汽油价格不断上涨,而机动车“费改税”的呼声也一直存在,2005年,他在胶州市中达运输有限公司第一加油站购买了1000升汽油,当时93#汽油的价格是每升3.65元。当时胶州市中达运输有限公司第一加油站给高先生的加油凭证是一张油票。记者看到油票上并没有注明有效期,只是在油票的背面写着“不兑现金”。

       今年11月,高先生拿着油票到加油站加油时,工作人员告诉他用油票加油,每升93#汽油需补交1.5元,这样相当于每升汽油5.15元,比目前的市场价低 0.05元;或是加油站把剩余的油量按当时的购买价格退钱。“现在油价涨了,就让我按购买时的价格退。那如果现在汽油价格降了,我可以随意按原价退钱吗?”高先生气愤地说。

       加油站经理拒绝采访

       昨天,记者电话联系了胶州中达运输有限公司第一加油站的匡经理,但他拒绝对记者的提问发表看法。

       而据记者了解,匡经理在几天前曾公开表示,高先生手中的这种油票是从1999年开始销售的,旧油票共销售了3万多升,现在不少顾客已经兑换了现金,还剩下8000升。据介绍,从去年6月开始,该加油站更换了新的油票,上边只写明钱数,而不再标注油品数量。

       自行终止合同算违约

       昨天,记者就这一问题咨询了山东华冠律师事务所的张海律师,张海认为,加油站向顾客出售的油票,实际上是和顾客建立一种预付款的买卖合同,只要顾客购买了油票,这种合同关系就成立了。加油站已经向高先生出售了油票,就应该预见到价格浮动可能带来的收益或风险,因此不应当因油价上涨而自行中止合同。张海认为:加油站的行为是一种违约行为,如果加油站没有合理的理由,高先生有权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目前,高先生已向胶州市工商部门投诉此事。(臧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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