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天价酒当事人涉嫌特大贪污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11-05-09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关注度:0]
摘要:      11天时间,中石化调查组南下北上。   4月25日,刚刚上任的中石化集团董事长傅成玉率众高层高调宣布中石化调查组关于百万买酒事件的调查、处理结果,主角儿鲁广余被免去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下称广东石油...

  2010年7月19日,国务院国资委宣布中央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正式启动。当月30日,中石化召开会议,宣布启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到10月份接到上述举报材料时,这项声势浩大的工作已经开展了3个多月。

  是时,中石化责成广东石油立即整改。鲁广余安排有关部门,通过做账将所购名酒转入广州石油非油品业务渠道,进行虚假销售,抽回资金、应付检查。操作上,鲁广余联系广州两家酒业经销商,将104.8455万元货款汇入广州石油账户,广州石油向其出具卖酒的货款发票,但并没把酒卖给这两家公司。此后,鲁广余通过朋友联系,以高于进价将白酒出售给江苏、山东等另五家社会单位,由这五家单位给上述两家酒业经销商汇款冲账。

  后来,鲁广余向总部递交了自查报告,风波暂时平息。

  2011年4月11日,广东石油内部举报人将该事件的确凿证据公布在了网络上,舆论哗然。4月14日,中石化召开专门会议,派出由总部纪检监察局、人事部、办公厅和销售事业部四个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立即赶赴广东展开调查;并暂停鲁广余的工作,责令其配合调查,由中石化销售公司副总经理夏于飞临时主持广东石油工作

  4月15日-19日,调查组在广东石油通过找相关人员谈话、查阅账目和资料、现场取证等方式,对购买高档酒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在向中石化党组作出汇报之后,4月21日-23日,再赴广东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补充调查。

  整个调查期间,调查组还派人到江苏、山东和广东等地进行实地取证,调取收付款凭证、销售发票等相关证据。历时11天后,中石化拿出的调查结果,没有对买酒的百万公款的财务科目作出说明。

  根据举报者披露的买酒发票看,广东石油要求贵州茅台销售有限公司开具的是增值税发票。按照会计处理是把酒钱计入了采购成本科目,没有消费发票,所以不能计入管理费用。如此一来,通过做大成本少缴税。

  《刑法》第201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等行为都属于偷税。广东石油多计成本应该补交多少税?整个中石化系统又是怎么处理的呢?

  《刑法》同时规定,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中石化系统如果都学习广东石油的消费模式,通过只缴纳增值税的方式将酒买回来用于业务招待,这些涉嫌违法。

  好啦,中石化应该公布广东石油买酒之后的所有财务处理明细。将计入管理费用的招待费计入到了成本之中,导致成本增加,进一步可以少缴增值税。这将是涉嫌一个系统的财务造假。

上一页123下一页


          您的分享是我们前进最大的动力,谢谢!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电子样本 | 邮件营销 | 网站地图 | 诚聘英才 | 意见反馈
Copyright @ 2012 CIPPE.NE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全球石油化工网 版权所有
京ICP证120803号 京ICP备0508686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8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