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层气之战:从夺命杀手到42万亿元的财富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11-05-18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关注度:0]
摘要: 煤层气开发   它是一位最喜夺人性命的杀手。   煤层气,主要成分是甲烷,它以吸附态赋存于煤层及邻近岩石层中,当其浓度达到5%~16%时,遇明火便爆炸。在涉及安全生产问题时,它更多被叫做瓦斯。 ...

“煤矿杀手”的钱景

 

  突如其来的安全压力与牟利空间,让“烫手山芋”终于有利可图,但错位的审批管理,带来了争端,甚至械斗。

 

  大学刚毕业的时候,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咨询委员仲伟志曾下过煤矿锻炼,“在矿井底下,亲身体验到煤层气对煤矿是一种什么样的威胁”。他所待的那个矿山,周围坟头累累,很多尸骨死于瓦斯事故。

 

  仲伟志后来成为了主管这个棘手问题的官员 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司长,他曾为此付出过许多积极的努力。

 

  “在过去的有关规范中,曾规定煤层气是煤矿当中的有害气体,长时间我们国家对待煤层气的基本做法就是怎么躲开它、排斥它、丢毁它,然后求得煤炭生产的安全。”

 

  关于煤层气的这个认识影响了中国几十年,最大的纠结是,除害还是兴利?直到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国外成功地利用煤层气的经验传入。

 

  上世纪70年代的石油危机,使得煤层气在美国被作为一个新能源产业,在政府的税收补贴等政策刺激下,扶持了起来。1980年全美煤层气产量不足1亿立方米,10年后这个数字提高了200倍。

 

  而中国瓦斯储量为36.81万亿立方米,居全球第三位。几乎与38万亿立方米的天然气相当,如果按照当前国家发改委规定的每立方米1.115元的价格衡量,其总价可超42万亿元,能源替代价值更无法估算。

 

  美国的成功一定程度上激励了中国煤层气地面勘探开发试验的热潮。

 

  1996年,国家鼓励煤层气作为一个新能源产业进行发展。当时的江泽民总书记、李鹏总理分别批示:“依靠科技进步,发展煤层气产业,造福人民” ;“突破煤层气,开发新能源”。

 

  这是一个重要的认识上的转变:从除害转为兴利,已无异议。

 

  正是在这一年,国务院批准组建了全国唯一的煤层气开发企业 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联公司”),由中国石油集团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合资,双方各占50%的股权。在长达逾10年的时间里,中联公司成为全国唯一一家专门从事煤层气勘探、地面开采、销售等的中央企业。

 

  在起步的初期,国家并无实质性的鼓励政策或资金投入。并且,中国的煤层气资源地质条件复杂,且普遍存在渗透率低、煤层软等特点,开采难度较大,技术攻关是个大难题。

 

  从一个产业的角度,那时候,煤层气开采几乎看不到什么光明的前景。

 

  “当时的情况是,99%的人都认为煤层气地面抽采没有前途。”中国煤炭学会副理事长、原中联公司董事长孙茂远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说。

 

  在整个上世纪90年代及之前更漫长的岁月里,由于中国大规模的经济改革刚刚起步,包括煤炭和矿产资源在内的大宗商品在很长的时间里一直远离人们的视线。

 

  直至新世纪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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