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储备安全标准应大幅提高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10-08-16  来源:中国石油科技装备网  关注度:0]
摘要: 大连新港输油管道起火爆炸事故的清污工作基本结束,不过,据新华社报道,大连港集团正在争取包括原油在内的海上装卸作业已逐步恢复,而原油码头陆上作业已于7月20日恢复。然而就在7月16日的事故发生前不久,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的一位专家曾前往当...
   《21世纪》:石油储备中心是一个事业单位,石油战略储备选址、安全生产监管等事关重大,事业单位能不能承担起这个职能?
 
     林伯强:石油战略储备选址不单单是石油储备中心的事情,国家能源局以及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门都是要介入的。能源局主要是一个牵头的作用,对于重大决策,还是在发改委手里。
 
      这次事故的具体原因还没有结论公布。出事的是第一期石油储备基地之一,另外还有3个石油储备基地。这个事故可以说是一个警示。安全隐患问题难以绝对避免,所以对安全生产必须非常谨慎,安全标准需要进一步提高,将事故可能性降到最低限度。因为一旦发生事故影响非常大,不但有经济影响还有环境影响。
 
    《21世纪》:有观点说石油储备可以考虑“藏油于民”,你怎么看?
 
林伯强:有人提出,“藏油于民”即民营企业储备石油,会更加安全。这个看法不对。搞不好事故概率可能更大。同时,选址在内地还是沿海也与安全问题无关。
 
    《21世纪》:我国第一期战略石油储备基地是4个,以后还会建设第二期、第三期储备基地,随着储备基地数量的加大,是否更需要注重安全问题?
 
     林伯强:第一期战略石油储备基地的储量达致相当于30天的净石油进口量,按照规划,三期储备基地建成后,将形成相当于90天的战略石油储备能力。实事求是地说,随着储备点越来越多,储备量和运输量增加,相应的事故风险也会增加,所以不能掉以轻心。国内以往这方面事故率很低,那是因为过去国内石油储备和运输量较低。将来储备和运输量越来越多,出事故的概率也会越来越大,关键在于怎样把事故概率减到最少。
 
      按现在石油消费速度,假设以后石油储备达到90天或者100天,接近一年的四分之一,储备增加上亿桶石油也属于正常情况。在储备规模扩大到一定程度的情况下,石油储备中心也需要级别上升格,管理方面需要再加强。
 
     《21世纪》:从这次事故看到,石油储备基地的安全不仅涉及到生产和运输环节,还有环境问题,这需要协调不同的部门,目前在监管体制上有没有漏洞?
 
     林伯强:体制方面应该说是比以前好了,因为至少有了一个专门管能源的部门。但是目前这个体制肯定和我们想象中的还是有区别的,我们想象的是有个能源部,统一管理能源方面的事务。而现在的能源局权力还有局限。比如对现阶段能源行业来说,定价是最重要的,定价权目前主要在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手里。把这次事故归咎于体制是不对的,但是说发生事故跟体制一点关系都没有,也不对。在任何体制下,石油储备的安全标准都是很重要的。关键是要将安全标准尽快提高,在制度设计上做得更好一些,严格避免下一次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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