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明确推行清洁车用成品油的“时间表”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08-03-19  来源:新华网  关注度:0]
摘要: 2008年1月1日起,珠江三角洲地区逐步供应符合国Ⅲ标准的车用成品油,2009年10月1日起将逐步供应符合国IV标准的成品油。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的《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明确了广东推行清洁车用成品油的"时间...

     2008年1月1日起,珠江三角洲地区逐步供应符合国Ⅲ标准的车用成品油,2009年10月1日起将逐步供应符合国IV标准的成品油。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的《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明确了广东推行清洁车用成品油的"时间表"。根据这一《实施方案》,今年起,珠江三角洲地区各加油站将推广供应符合广东省车用汽油地方标准(DB44/345-2006)及车用柴油地方标准(DB44/346-2006)的车用成品油,并逐步将供应范围扩大至全省。符合国III排放标准要求的车用汽油及车用柴油国家标准出台后,将执行国家标准。

    为完善车用成品油的供应体系,广东省经贸委将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与中石化中石油两大集团确定符合国Ⅲ标准成品油供应方案;广东省物价局将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出台全省国III标准车用成品油价格政策,广东省经贸委、质监局、环保局分别提供符合国III标准的成品油供应方案、油品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

    2009年10月1日起,珠江三角洲地区逐步供应符合国IV标准的成品油。2012年10月1日起国广东全省范围内全部供应符合国IV标准的车用成品油,其中柴油含硫量控制在50ppm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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