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消费税:价外征收利弊何在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12-11-13  来源:国际石油网   关注度:0]
摘要:   国税总局官员日前透露,成品油消费税或将试点在加油站对消费者征收,由向企业征收改为向个人征收。   成品油消费税由价内征收转向价外征收有何利弊?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樊勇对中国经济时报记...

  国税总局官员日前透露,成品油消费税或将试点在加油站对消费者征收,由向企业征收改为向个人征收。

 

  成品油消费税由价内征收转向价外征收有何利弊?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樊勇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价外征收对税基影响更显著,可以使消费税的调节作用更好显现,有利于环保和交通环境的改善。

 

  “消费税具有调控作用,目前已是继增值税、所得税和营业税后的第四大税种,主要是针对成品油以及金银手表化妆品等奢侈品类产品。”那位谈及此项改革的国税总局官员称。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孙钢对本报记者表达了不同看法:“改革的目的性尚不明确,消费税本属于中央税,成品油消费税则是由地方征管的养路费等转化而来。以加油站为终端的征收方式或能满足地方需求,也利于地方结算。然而地方私营加油站,确实存在成品油质量问题。”

 

  “由于油企具有垄断性,加油站不会在变化中成为利益受损的一方。油价取决于供求关系变化,但目前定价手段计划性与市场因素并存,影响了价格预期。”孙钢说。

 

  樊勇认为,改为终端收税,将少占用企业生产环节一部分资金,也利于企业减少管理成本,但零售商的管理成本会略有增加。

 

  卓创资讯分析师张斌指出,成品油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征收对企业影响较大。以上半年我国汽柴油产量分别为3758万吨和7647万吨计算,如果这些产品全销售出去,国内所有炼厂要替消费者代缴总计1260亿元左右的消费税,极大占用了企业生产环节的资金。

 

  孙钢认为,改革阻力可能主要来自纳税人不适应纳税方式的变化,纳税负担加重与否从不同角度测算结果会有差异,目前还没看到官方测算数据,不过要保证价外征收成品油消费税的合理与效率,恐怕会增大征收环节的成本。

 

  “消费者负担不会有实质变化,个人消费多少征多少,只不过征收环节不同。成品油目前没有合适的替代品,纳税人选择不多。但好处是消费者把纳税账目看得更明白些,利于适应未来法制化的纳税环境。”樊勇说。

 

  有分析认为,若实施消费税价外征收,在节能减排大环境下,在终端征收能更好地促进消费者节约燃油、减少排放的环保意识。

 

  “不能用一个指标来判断一项税收改革的利弊,需要综合性指标全方位权衡。关于成品油消费税改革,应该关注其利于市场化操作,还是利于计划性管理。”孙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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