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可再生能源中长期规划》出台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07-09-06  来源:中国石油新闻中心  关注度:0]
摘要: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陈德铭9月4日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国《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可再生能源占总能源消费量在2010年达到10%,2020年要达到15%左右。   陈德铭说,我国化石能源的矿产特性使现在将近70...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陈德铭9月4日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国《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可再生能源占总能源消费量在2010年达到10%,2020年要达到15%左右。

  陈德铭说,我国化石能源的矿产特性使现在将近70%的能源消费依靠煤,这样的能源结构给我国带来很大的压力,包括温室气体排放的压力。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9月4日向全社会公布了《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要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目前,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中,可再生能源约占8%。

  陈德铭说,可再生能源在我国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在2020年要达到15%左右,这个目标目前在国际上是很多国家没有制定的,这对我国来说是很大的挑战和具有前瞻性的。

  陈德铭表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点是水能、生物质能、风能和太阳能。规划提出,到2020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将形成年替代1000万吨石油的能力。

  《规划》提出,要实现2020年可再生能源规划任务,在财政方面预计需要投资2万亿元。陈德铭透露,投资资金结构比例中,企业将负担大头,中央和地方政府出资比例不会超过20%,80%以上的资金将引导企业出资。

  陈德铭表示,发改委要求现在生产销售化石能源的石油、天然气、煤炭和电力的中央企业、地方大型企业,承担一定的义务,拿出足够的资金发展可再生能源,要在其经营中达到一定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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