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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局强化机动车辆GPS监控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08-02-14 中国石油报 关注度:0]
摘要:  2月底前,机动车辆除厂内使用的车辆外,其余必须安装GPS监控系统,使之处于受控状态;从3月1日起,没有安装GPS监控系统的机动车辆一律不得上路行驶。按照华北石油管理局《机动车辆GPS监控管理规定》,这个局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正在全面加强。 ...

  2月底前,机动车辆除厂内使用的车辆外,其余必须安装GPS监控系统,使之处于受控状态;从3月1日起,没有安装GPS监控系统的机动车辆一律不得上路行驶。按照华北石油管理局《机动车辆GPS监控管理规定》,这个局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正在全面加强。

  华北局逐级建立GPS监控中心,GPS总监控中心负责监控全局所有机动车辆;二级GPS监控中心负责监控二级单位所有机动车辆;二级单位下辖运输车队或车班,安装GPS监控系统机动车辆达到10台以上的,建立三级GPS监控中心,负责监控本单位机动车辆。

  这个局各级GPS监控中心建立健全监控工作制度、监控记录报送制度、应急处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即时分析处理监控情况,即时报送监控信息,每日整理监控记录报表,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监控情况分析报告。

  GPS总监控中心负责对所有被监控车辆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遇特殊天气加大监控力度,进行重点监控;即时发布监控信息,对违章驾驶员通过短信等方式,及时提醒,予以纠正。监控内容包括:行驶速度监控,是否有超速行驶行为;行驶时间监控,是否有疲劳驾驶行为;行驶路线监控,是否有未按规定路线行驶行为。重点监控车辆包括:大型设备搬迁、调运的车辆;执行单程200公里以上运输任务的车辆;特殊天气或特殊作业区域条件下执行运输任务的车辆;运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或“三超”件等运输任务的车辆;7座以上载客车辆。

  这个局还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运行车辆超速、不按运行路线行驶或连续行驶超过4小时等情况制定了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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