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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消费税新规将助乙烯业发展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08-02-25 证券时报 关注度:0]
摘要:  财政部、国税局日前发出的《关于调整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指出,自1月1日起,取消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等产品销费的优惠消费税率,但用于乙烯等生产的石脑油仍免税至2010年。业内人士认为此次部分燃油税的调整不会对市场造成太大的影响,...
  财政部、国税局日前发出的《关于调整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指出,自1月1日起,取消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等产品销费的优惠消费税率,但用于乙烯等生产的石脑油仍免税至2010年。业内人士认为此次部分燃油税的调整不会对市场造成太大的影响,但是部分行业专家认为此次燃油税的调整或许是国家欲调整成品油价格的一个信号。

  通知显示,自2008年1月1日起,包括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在内的消费税调整为0.2元/升,燃料油的消费税为0.1元/升,此番调整后,石脑油、溶剂油及润滑油及燃料油的消费税分别增加193.9元/吨、179.48元/吨、225.2元/吨, 71.05元/吨,提高幅度为233%。

  据了解,由于上述产品在国内市场所需的份额不仅相同,因此所带来的市场的影响不同。在中石化、中石油两公司里,溶剂油、润滑油和燃料油属于小产品,占两公司产品油产量仅6%左右。因此,不会受此次消费税影响。

  而石脑油政策的调整对于国内乙烯行业的发展将起到一定的影响。据了解,石脑油是生产乙烯的主要原料,近几年海关数据显示,随着我国乙烯产业的迅速发展,我国对石脑油的需求越来越大,目前我国约有55%的乙烯及下游产品依靠进口,已经从2004年全年5万吨暴涨至2007年全年107万吨。

  中金公司研究员张金涛认为,我国自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乙烯进口关税仅2%,且目前的暂定关税为0,没有进口配额管制,进口的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国内乙烯及下游产品价格。在此情况下,如果对进口石脑油、国产用作化工原料的石脑油继续征收消费税,将从一定程度上挤压国产乙烯及下游产品的利润空间,降低国内乙烯行业的竞争力。

  根据新的政策规定,2008年至2010年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将免征消费税,这样就可以降低炼油及其化工一体化的大炼厂的成本,这对于中石化和中石油是一种轻微的利好。按照2007年中国石化约2300万吨的石脑油产量计算,以前每吨石脑油需要缴纳 83.1元/吨的消费税,现在可以少缴19亿元的消费税,带来每股收益约0.0165元。同样,中国石油可以可以少缴纳7亿元的消费税,带来每股收益约 0.003元。

  根据新燃油消费税率,进口燃料油的成本将上升近10美元/吨,这是地方炼厂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这势必会造成地方炼油厂相对于中石化、中石油的竞争力竞争力进一步削弱,两大公司炼油市场份额的提升。“此次燃料油消费税的调高是政府利用价格杠杆调整燃油市场的供给需求的,或成为市场成品油调高价格的一个信号。”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研究员对记者如是说。

  国泰君安研究员杨伟分析称,国家调整燃油税的初衷是限制石脑油、燃料油等资源性产品的出口,但与此同时,此次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导致地方炼油厂进口燃料油提炼成品油的利润空间在一定程度上被压缩。当前,地方炼油厂过去两年进口燃料油加工成品油只缴纳30%的消费税,此次明确规定按照100%征税,相当于炼油厂成本增加100元/吨,这将在一定程度上打击地方炼油厂的生产积极性。在目前原油期货价格再次突破100美元/桶的背景下,出现油荒的可能性在增加。

  中金公司张金涛认为,从前期国家下调石脑油进口关税到这次直接减免进口消费税来看,国家从生产环节和进口环节双双齐下支撑乙烯产业,除了支撑国内迅猛发展的化工业外,在一定程度上鼓励进口以减少乙烯产业对国内汽柴油生产的影响。在2007年下半年的油荒中,冶炼厂减少乙烯投放料的产出,增产汽柴油,对缓解油荒产生较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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