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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三定方案”原则5月有望出台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08-05-12 每日经济新闻 关注度:0]
摘要:8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出席了在北京举办的中国水电发展论坛。张国宝表示,优先发展水电,是我国能源发展的重要方针。会上,专家呼吁水电火电实现同价政策。  在8日举行的中国水电发展论坛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

8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出席了在北京举办的中国水电发展论坛。张国宝表示,优先发展水电,是我国能源发展的重要方针。会上,专家呼吁水电火电实现同价政策。 

在8日举行的中国水电发展论坛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表示,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称中编办)和国务院正在研究国家能源局“三定方案”(即“大部制”机构改革中,确定职能、机构与编制的方案)尚未确定。但中编办目前已确定了国家能源局“三定方案”原则,本月有望出台。

根据2008年3月11日国务院公布的新一轮机构改革方案,中国的能源管理机构将由新成立的国家能源委员会和国家能源局组成。国家能源委员会,负责研究拟定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审议能源安全和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国家能源局主要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能源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发展新能源,促进能源节约等。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由国家能源局承担。为促进能源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宏观调控的紧密结合,统筹兼顾,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就任国家能源局局长之后,张国宝曾公开表示,新的国家能源领导机构与此前已经有很大差别,国家能源局并不谋求定价权,并承担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他表示,国家能源委员会正在组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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