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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油企生产自用油免征消费税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10-11-11 中国证券报 关注度:0]
摘要:  国家税务总局11月10日消息称,该局日前下发了《关于对成品油生产企业生产自用油免征消费税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对成品油生产企业生产自用油免征消费税。   根据通知,从2009年1月1日起,对成品油生产企业在生产成品油过程中,作为...
  国家税务总局11月10日消息称,该局日前下发了《关于对成品油生产企业生产自用油免征消费税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对成品油生产企业生产自用油免征消费税。

  根据通知,从2009年1月1日起,对成品油生产企业在生产成品油过程中,作为燃料、动力及原料消耗掉的自产成品油,免征消费税。对用于其他用途或直接对外销售的成品油照章征收消费税。

  从2009年1月1日到通知下发前,成品油生产企业生产自用油已经缴纳的消费税,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予以退还。

  关于对成品油生产企业生产自用油免征消费税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对成品油生产企业生产自用油免征消费税。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从2009年1月1日起,对成品油生产企业在生产成品油过程中,作为燃料、动力及原料消耗掉的自产成品油,免征消费税。对用于其他用途或直接对外销售的成品油照章征收消费税。

  二、从2009年1月1日到本通知下发前,成品油生产企业生产自用油已经缴纳的消费税,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予以退还。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0一0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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