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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丹南北分而自治 中石油面临更大挑战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11-08-22 财新网——新世纪 关注度:0]
摘要: 苏丹南北分治阴影下,中石油可能不得不为投资政治不稳定地区的项目付出更多代价 随着世界上最年轻的国家南苏丹的诞生,和所有外国石油公司一样,中石油在苏丹这一海外油气重镇的前景,开始变得不确定。 南苏丹于7月9日正...


    苏丹南北分治阴影下,中石油可能不得不为投资政治不稳定地区的项目付出更多代价

随着世界上最年轻的国家——南苏丹的诞生,和所有外国石油公司一样,中石油在苏丹这一海外油气重镇的前景,开始变得不确定。

南苏丹于7月9日正式宣布独立,南北分治的边界划分争议自此升级,军事冲突频发,而中石油在苏丹最大的两个石油区块恰好位于争议区域;同时,控制大部分原油产地的南苏丹和控制运输、冶炼的北苏丹,在石油利益分配上矛盾重重,南苏丹已提出重新检视分治之前签订的外国合资合同,这令中石油深陷两国利益平衡之难,其自身业务前景面临变数。

南北分治前,苏丹开采的约60%的石油售往中国,以中石油为主的中国石油公司拥有约40%的苏丹石油业权益。中石油在苏丹拥有其在海外最大、最完整的石油产业链,覆盖上中下游及相关港口设施。

现在,这些产业将受到南北分治争端的多大影响?中石油在当地的一位负责人对财新财新《新世纪》记者表示,“影响肯定会比较大”,但他拒绝透露细节。另一位在苏丹3/7区块工作的中石油人员则表示,目前形势尚不明朗,很多问题悬而未决,3/7区的石油生产暂时未受影响。

一个值得注意的事件是,中国外交部长杨洁篪在8月8日至9日分别访问了苏丹和南苏丹,石油问题当是其此行的重点关注对象。据苏丹当地媒体报道,杨洁篪此次出访苏丹,代表中国政府与苏丹政府签署了三份价值总计3.25亿元人民币的合同,同时苏丹政府还授予中石油三个新石油区块的勘探开发权。杨洁篪随后也与南苏丹总统基尔(Kiir)举行会晤,但并未签署任何具体协议,并且基尔表示要重新审视与中国签订的石油合同。

杨洁篪在接受苏丹当地媒体采访时表示,“一段时期以来,中方多次与苏丹和南苏丹双方接触,劝和促谈,并在多边场合积极斡旋。”在中国如何与南北苏丹同时保持友好关系这一政治难题之下,中石油等一大批中资能源企业在当地的市场命运,亦不可避免地被裹挟其中。

无处不在的中石油

中石油在苏丹地位特殊。一位在苏丹生活多年的中国人告诉财新《新世纪》记者,中石油是惟一一家每周四晚上可以喝点酒的公司。他说,在穆斯林国家,周四晚类似于周末,苏丹北部因信奉伊斯兰教而禁酒,因此酒很贵,中石油员工能在周四晚上喝酒,就意味着公司效益不错。

中石油在苏丹拥有其海外最大、最完整的石油产业链,覆盖上中下游以及相关港口设施。1995年,苏丹总统巴希尔访华,曾和中国签署协议,开发位于木格拉德盆地(Muglad)的6区块石油,次年中石油得以进入苏丹。

囿于自身技术和资金实力的局限,苏丹政府把产油区划分成20多个石油勘探开发区块,以吸引外资进入合资合作勘探开发,并由苏丹国家石油公司(Sudapet)代表政府与合资方签订产品分成合同(PSA)。

在南北苏丹现有的石油工业格局中,约75%的探明石油储量位于苏丹南部,大的油田区块也多位于南部或南北交界处,但是这些原油要想卖出去或炼化为成品油,则要通过北苏丹的石油管道,运到位于苏丹北部首都喀土穆附近的炼厂,或直接运到苏丹港,经由红海出口。

在上述苏丹石油产业链中,处处有中石油的身影。中石油是在苏丹拥有最多石油区块的外国公司,其中包括1/2/4区、3/7区、6区、13区和15区。

1/2/4区面积5万平方公里,目前日产20万桶石油,由大尼罗石油公司(GNPOC)承包运营,1997年3月获得开采执照。在大尼罗公司股权组成中,中石油占40%,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Petrons)占30%,印度石油天然气公司(ONGC)占25%,苏丹国家石油公司(Sudapet)占5%。

3/7区面积7万平方公里,目前日产25万桶石油,是苏丹最高产的石油区块。它由PDOC公司(Petrodar Operating Company,俗称小尼罗石油公司)承包运营,2000年获得开采执照,中石油占股41%,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占40%,苏丹国家石油公司占8%,中石化占6%,Tri Ocean(一家总部位于开罗的埃及公司)占5%。

6区由石油能源作业公司(Petro-Energy Operating Company)承包运营,面积接近4万平方公里,1995年获得开采执照,公司组成为中石油占95%,苏丹国家石油公司占5%,目前产量大约为7万桶/日。

另外,中石油在北苏丹也有两个区块,分别是13区和15区。在13区作业的是CPOC公司( Coral Petroleum Operating Company ),中石油占40%的股权;在15区作业的是RSPOC公司(Red Sea Petroleum Operating Company),中石油占35%的股权。13区和15区都临近红海,产量均不及南部的1/2/4区、3/7区或6区。

除了上游石油开采,中石油还帮助苏丹建立了石化下游产业和原油管道。2000年中石油承包建设了喀土穆炼厂(KRC),该炼厂由中石油和苏丹政府各占50%股权,年处理能力达到250万吨。

2002年,喀土穆化工厂投产,年生产聚丙烯能力达到1.5万吨,中石油控股95%,苏丹政府占股5%。同时中石油还作为承包商,修建了连接1/2/4油区以及3/7区到苏丹港的输油管道。

7月9日南苏丹的独立,令中石油在苏丹的前景成为外界关注焦点。3/7区一位中石油工作人员告诉财新《新世纪》记者,目前油田的生产都在正常进行,仍能达到25万桶的日产量;原油通过管道运输和港口出海,也未受到影响。但他同时表示,目前南北苏丹政府谈判还未有成果,所以最终会产生什么影响还需要时间来观察。

6区一位中石油工作人员也告诉财新《新世纪》记者,6区处于北苏丹境内,因此几乎没有受到什么影响,生产和运输情况一如既往。但他也听到传言,1/2/4区、3/7区因为处在南北交界处,原油运输已受影响。

陷身争议区

苏丹北部居民多为阿拉伯人,南部多为土著黑人,自上世纪50年代开始,南北苏丹就内战频发。

2005年,南北苏丹签署《全面和平协议》(Comprehensive Peace Agreement,下称CPA),结束了自1983年以来长达20多年的内战。《全面和平协议》赋予了南部自治权。在2011年初全民公投中,98.83%的选民选择南苏丹独立。由此,苏丹和南苏丹在边界划分、石油收益分配、居民身份等问题上的矛盾逐步浮现。

在“分家矛盾”中,最核心的还是石油收益的分配。因为石油对苏丹和南苏丹极为重要——石油收入占苏丹政府财政收入的60%;而没有其他工业的南苏丹对石油收入的依赖度更高,达到98%。

在CPA协议中,针对石油产生的财政收入,曾规定南北政府五五分成,有效期从2005年7月9日至2011年7月9日。现在,CPA已然到期,原本在石油收益分配问题上罅隙丛生的南北双方,矛盾一触即发。

南北苏丹过去就在石油收入数据方面互不信任。2009年,总部在伦敦的“全球观察”组织(Global Witness)发布报告称,苏丹政府公布的石油产量数字低于在苏丹作业的石油公司公布的数字,在2007年大约低了9%至14%,在2005年甚至低了26%。报告称,由于喀土穆方面控制了苏丹石油的运输和销售,所以实际的石油收入能否在南北方公平分配存在很大疑问。报告作者之一罗西•夏普(Rosie Sharpe)那时即指出:“除非苏丹和南苏丹能就石油收入公平分配达成一致,否则南北之间的不信任会危及和平协议。”

因为控制着石油管道、炼厂和港口,苏丹政府列出了过境费、炼油费和港口费三项,要求南苏丹每出口一桶石油,就要向喀土穆方面支付32.8美元。按当前油价计算,苏丹政府要求南苏丹支付的费用,大约为国际原油价格的三分之一。南苏丹政府表示难以接受这个价格。

同时,南北双方还无法就边界线划分达成一致。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西亚非洲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春告诉财新《新世纪》记者,中石油最重要的两个区块1/2/4区和3/7区,都位于南北苏丹的边界线争议区,现在常被南北双方的军事冲突困扰。

其中,1/2/4区位于阿卜耶伊(Abyei)地区。张春表示,阿卜耶伊地区在苏丹南北冲突交界线上,2005年的CPA协议并没有明确它的归属,但是规定要在南部公投的同时,在阿卜耶伊地区举行另一个公投,让阿卜耶伊居民决定它的归属。但由于人口统计方法南北双方有争议,这个公投今年初并没有同步举行。目前,在阿卜耶伊地区,北苏丹是实际控制者,但南苏丹也有很大影响力,今年四五月份双方曾交火,后来进驻了维和部队。

中石油的3/7区,位于山区的青尼罗河州。张春说,以前南北苏丹内战时,山区地形复杂,游击战比较多,南方势力较强。CPA协议把青尼罗河州划归了北苏丹,引起南苏丹的强硬派对南苏丹基尔总统的不满,目前青尼罗河州也有不少军事冲突。

第一遭遇挑战

7月19日,在宣告独立后的第十天,南苏丹就成功售出了第一批石油,共计100万桶。据路透社报道称,这批石油的买家是中石油子公司中国联合石油公司。

但8月初风云突变。一艘载有60万桶原油的货船在苏丹港被苏丹政府扣下,理由是这船货没有缴纳海关关税。在中国外长杨洁篪访问苏丹的前两天,这艘船被苏丹政府放行,因而外界猜测这艘货船是中石油购买的南苏丹的原油。据苏丹广播电台称,南苏丹总统基尔对杨洁篪表示,希望发展同中国的友好关系,同时希望中国政府敦促苏丹政府不要关闭石油管道。

目前苏丹境内的管道以及苏丹港,是南苏丹石油通向外界的惟一出海口。正因为苏丹握有南苏丹石油出口的生命线,苏丹才要价每桶32.8美元的费用,并且立场强硬。

南苏丹政府认为北方开价太高。南苏丹能源和矿业部秘书长大卫•顾伯克(David Loro Gubek)说,“喀土穆要求的金额很不合理”。他表示,如果北方坚持这个要价,南苏丹可能会考虑兴建另一条输油管道。

根据南苏丹当地媒体报道,顾伯克对外称,包括中国、日本、韩国和中东国家在内的许多国家,都有兴趣资助南苏丹修建一条通向肯尼亚的新输油管道,这条管道的出海口将位于印度洋。他估计,修建这样一条从南苏丹通向肯尼亚港口的输油管道,大约需要两年时间。

但一些业内人士指出,从南苏丹到肯尼亚的地势逐渐升高,修建输油管道得花费数年,两年时间绝对完成不了;同时南苏丹百废待兴,很难筹得资金来兴建输油管道。因此,有评论认为,南苏丹政府声称的新建输油管道,很可能只是为了增加与北部的谈判筹码。

另据苏丹当地媒体《苏丹论坛报》报道,南苏丹政府曾在7月5日表示,将重新评估苏丹在2005年全面和平协议前与外国公司签署的合同,特别是石油合同。南苏丹政府能源和矿业部部长加朗•奥昆(Garang Akuong)称:“南苏丹政府的政策很明确。如果合同本身没有问题的话,我们不会中止任何合同。但是我们要重新评估这些合同,因为这些合同签署时,苏丹(和南苏丹)是统一国家。现在我们要看看在新政策下,南苏丹与这些合同公司展开合作的可能性。”

实际上,南苏丹已经对原有的石油合同存在诸多不满,比如合同给予承包商的区块面积过大。以道达尔公司拥有权益的区块为例,奥昆称,这个区块几乎占据了整个郡羟里州(Jonglei),“我们正在考虑把这个区块分为2至4块,我们不会允许由一家石油公司垄断我国的资源”。

基尔在中国外长杨洁篪访问南苏丹时,也曾表示南苏丹需要重新审视与中国签订的石油合同。

其实,目前的中石油不仅需要面对南苏丹政府在业务合同方面的不确定性,而且还要面对西方石油公司的新一轮竞争。

早在20世纪50年代,英美法等国石油公司就已进入苏丹进行石油勘探活动,后因苏丹内战,美国对苏丹进行制裁,雪佛龙等美国公司被迫撤出苏丹。长期以来,不仅仅是美国能源公司,几乎所有美国公司都很难进入苏丹。一位在苏丹生活过三年的中国人告诉财新《新世纪》记者,在喀土穆的街道上见不到一家麦当劳或肯德基。

南北苏丹分治之际,美国积极声称“南苏丹是没有任何历史包袱的新国家”,对原苏丹的制裁自然不会沿用在南苏丹身上。根据《以色列邮报》报道,一些美国公司目前已经开始重返南苏丹。现在,一家名为路易斯•贝格(Louis Berger)集团的美国公司正帮南苏丹修建公路。

与美国不同的是,欧洲各国从未全面撤出苏丹,像瑞典轮鼎石油公司、法国道达尔公司、瑞士克里夫顿公司等,一直在南部苏丹油田合资公司中控股;此外,在苏丹石油行业的12家二级承包商中,来自欧盟国家的多达6家。因此,南苏丹独立后,欧洲各国的竞争步伐可能还要快于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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