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油企进口配额名存实亡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12-03-05  来源:中国能源网  关注度:0]
摘要: 在原油与成品油进口总额不断攀升的同时,民营油企的进口配额却已经接近名存实亡,为此竭力打破原油、成品油进口垄断再度成为全国工商联在今年两会上的重点提案。 记者昨日获悉,全国工商联包括《关于以放宽石油进口为突破口推进石油领域体制改...

    在原油与成品油进口总额不断攀升的同时,民营油企的进口配额却已经接近名存实亡,为此竭力打破原油、成品油进口垄断再度成为全国工商联在今年“两会”上的重点提案。

    记者昨日获悉,全国工商联包括《关于以放宽石油进口为突破口推进石油领域体制改革的建议》、《关于清理废止相关文件规定改善石油行业民间资本投资环境的建议》在内的两份提案将直指当前石油进口领域的顽疾,这已经是全国工商联连续第三年“死磕”该问题。

    名不副实的原油进口配额

    据海关统计,2011年我国原油进口量为25378万吨,同比增长6.0%,成品油进口4060万吨,同比增长10.1%,在原油与成品油进口总额不断攀升的同时,民营油企的进口配额却已经接近名存实亡。

    “虽然民营油企已获得 原油非国营进口资质 和 非国营贸易进口配额 ,但根据我国现行政策也很难进口到原油。”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综合管理部部长林凌告诉记者,按规定,目前中石油中石化系统外的企业若进口原油,必须持有两大集团出具的“排产”证明,海关才放行,铁路部门才安排运输计划。此外,进口原油后还需要返销给两大集团,销售由其统一安排。

    “一方面两大集团基本不可能给系统外的炼油厂 排产 证明,另一方面非国营贸易进口的配额也并不是都由民营油企分享,有很多都是国企背景的民资股份公司拿走。”林凌告诉记者,全国工商联此前调研发现,目前拥有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的企业中,国营背景的占半数以上,三大石油公司实际控制了95%以上的原油生产和进口。

    不能进口汽柴油的成品油配额

    这样的情况不仅仅是发生在原油领域,在成品油供给上,获得成品油非国营贸易进口配额的民营石油流通企业不能用配额进口汽油、柴油,只能用配额进口燃料油,由于没有稳定的成品油供应保障,时常出现民营批发企业无油可批和民营加油站无油可加的情况。

    “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民营企业成品油的总销售额不到全国销售额的30%。”在全国工商联看来,石油领域对原油和成品油市场的垄断经营存在两个突出问题:一方面,几大国有石油企业目标明显,政治敏感度高,市场敏锐性和灵活性欠缺,不利于在国际石油市场上有效控制进口成本和扩宽进口渠道;另一方面,几大国有石油企业对国内市场的绝对控制,导致成品油市场紧张、竞争不充分、价格居高不下等现象在不同地域、不同层面都有表现。

    呼吁取消两桶油“排产证”

    在林凌看来,目前一批优秀民营炼油企业和石油流通企业在技术装备和经营管理上已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以炼化环节为例,经历国家对小炼油厂大规模清理整顿后,符合产业政策和相关审批或核准程序而保留下来的民营大型炼油企业,在新建项目的规模、技术标准、质量水平和环保等级等方面,已经接近甚至超过国有企业。

    为此,全国工商联建议,监管部门应以逐步放宽石油进口为突破口,推进石油体制改革:一方面大幅度提高原油、成品油非国营贸易进口配额,取消非国营贸易企业进口原油需由中石油或中石化出具排产证明的有关规定,取消对成品油非国营贸易配额只能用于进口燃料油的审批限制,允许他们在配额内自行进口、供应国内石油企业,也可在石油交易市场上流通;另一方面拓宽原油进口主体,根据企业实力、原油加工能力、油品质量、节能减排等指标选择部分符合条件的民营炼油企业,赋予其原油自营进口权,用于保证本企业生产的原油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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