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联:新能源建筑一体化产业发展提案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12-03-05  来源:中国能源网  关注度:0]
摘要: 新能源建筑一体化产业发展提案 两会来临,全国工商联日前提出了关于大规模推动新能源建筑一体化产业发展的提案,具体全文如下: 建议承办单位:国家发改委新能源建筑一体化(BIPV),就是将太阳能光伏...


新能源建筑一体化

新能源建筑一体化产业发展提案

    两会来临,全国工商联日前提出了关于大规模推动新能源建筑一体化产业发展的提案,具体全文如下:

    建议承办单位:国家发改委新能源建筑一体化(BIPV),就是将太阳能光伏电池板与建筑物屋顶及外立面相结合达到充分利用太阳能的功效。以太阳能光伏技术为代表的新能源,已经从传统的晶硅电池发展到第二代、第三代非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

    目前国内已有高度专业化的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和技术并购等方式达到该领域世界最高技术水平,能够大规模量产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薄膜太阳能电池和CIGS柔性电池。除了在沙漠和石漠化地区建设太阳能发电站之外,薄膜太阳能电池的重要应用形式就是新能源建筑一体化。

    据测算,全国现有及新增新能源建筑一体化潜在的市场装机容量,到2020年约10亿千瓦左右,相当于新增368个葛洲坝、或45个三峡。大规模推动新能源建筑一体化产业,将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产生革命性的积极影响。

    一、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新能源建筑一体化产业,从原材料到成品,直至最后的安装应用,是典型的工业化过程,尤其是拥有自主产权的薄膜太阳能电池技术,涵盖了节能环保、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等4个产业领域,是一个以技术为导向的实体经济行业,能够有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奠定经济持续增长的稳实基础。

    二、节能减排、促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预计到2020年,新能源建筑一体化的大规模应用可替代全社会30%左右的年用电需求(以2010年为标准),其中,10%来自工业用电需求,12%来自社会居民用电需求,剩余10%为第三产业用电需求。此外,近10亿千瓦新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的潜在二氧化碳减排量每年约13亿吨,约相当于我国年排放总量的20%(年排放总量按60亿吨计)。此外,每年所带动的数万亿元的总产出又保证了国民经济以可持续的方式增长,有助于跳出“减排”与“经济增长”之间相互矛盾的两难选择。

    三、变投资为消费、强力拉动内需,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近年来,推动国民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出口、投资、消费,都不同程度地遇到了困难。作为主要消费群体的中产阶层尚在成长之中。因此,今后几年内居民消费实现突破性增长是不现实的,国民经济发展一直缺乏拉动内需的原动力。大力推动新能源建筑一体化产业,不但可以优化现行电力供应结构,同时新能源替代传统能源成为生产生活必须,从而实现以消费的形式拉动内需,且效果非常可观。新能源建筑一体化市场潜在规模约达12万亿元人民币,总体拉动经济增长规模可达20-40万亿元、累计创造4 万亿元人民币的财政税收、所创造的稳定就业人数保守估计也在1000-2000万左右。

    四、若国家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得到落实,BIPV即可市场化,实现新能源产业的最终战略目标

    以目前光伏技术水平,BIPV在我国已经具备了稳定上网的条件,主要问题是市场的认知度和能源利用观念的转变。如果从国家层面出台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强制助推该行业发展,BIPV的度电成本可达到0.3元人民币左右,光照条件好的地区甚至不足0.3元人民币,可以在不占用财政一分钱拨款的情况下实现平价上网。这无疑将是一场能源革命,具有非常重大和深远的意义。目前,美国、加拿大,英国和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已经对BIPV项目与电网之间实行双向净电量结算,该政策使拥有BIPV发电设施的消费者可以根据向电网输送的电量,对比自己的电费账单,与电网之间进行多退少补的双向结算,也就是只计算“净消费”。

    为此,建议:国家可根据目前实际情况,采取先试点后大范围推广的做法,对已建和在建的工商业及居民建筑,凡是经过新能源建筑一体化改造的,分别作出较大力度的契税、房产税等相关税费的减征和免征政策,并将新能源建筑一体化改造作为新建建筑审批的先决条件,鼓励自发自用和上网,与电网实行净电量结算。同时,通过信贷优先、利率优惠等专项政策,鼓励新能源建筑一体化生产企业的发展。 [复制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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