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带动产业发展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12-04-18  来源:中国能源网  关注度:0]
摘要: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 目前国家能源局正在组织编制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形成文本,正进行最后的审批等待发布。 与此同时,除了可再生能源十二五发展规划外,国家能源局还...


可再生能源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

    目前国家能源局正在组织编制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形成文本,正进行最后的审批等待发布。

    与此同时,除了可再生能源“十二五”发展规划外,国家能源局还编制了风电水电、太阳能发电、地热能、海洋能等各个专项“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风电并网装机将达到1亿千瓦,年发电量1900亿千瓦时,太阳能发电并网装机将达到1500万千瓦。“十二五”期间还将建设200个能源示范县和100个新能源城市。 下一步我国将改革完善电力市场发展机制,最重要的一项措施就是建立和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简单来说就是按各地电力的总消费量来规定可再生能源比例,并以此为标准对各方进行考核,以此建立可再生能源持续可靠的市场,带动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

    我国虽然在可再生能源发展上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在技术上、整个产业水平上和国际先进水平还有很大的差距。我们要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提高整个产业的竞争力。

    我们希望2015年以后,大多数可再生能源在经济上都具备竞争力,不依靠或依靠很少的补贴就能实现大规模发展。

    我国新能源尤其是风电、太阳能发电遭遇到电网送出和运行制约的问题,在我国北方一些地区,限电弃风比例达到20%。同时,分布式能源发电在并网运行和技术管理上也遇到了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当前我国电力市场机制、运行机制、价格机制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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