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煤炭将被纳入资源税改革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14-03-10  来源:财华社  关注度:0]
摘要:   国税总局局长王军表示,中国将会把煤炭纳入资源税改革范围,因目前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PPI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都比较低,进行此项改革的影响会比较小。   陕西省、山西省已经做好了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的准备,同时...

  国税总局局长王军表示,中国将会把煤炭纳入资源税改革范围,因目前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PPI(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都比较低,进行此项改革的影响会比较小。

 

  陕西省、山西省已经做好了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的准备,同时将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徵的调研方案已经上报到了国家层面。

 

  陕西财政厅综合处相关人士向《中国经营报(微博)》透露。这也是继内蒙古自治区、贵州省将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写入2014年地方政府工作报告後,煤炭资源大省表明改革态度。目前煤炭资源税的征收依照的是 1993年国务院制定的《资源税暂行条例》,其中对焦炭按每吨8元至20元(人民币.下同)徵税,其他煤炭按每吨0.3元至5元征税。过去10年中,煤价上涨超过10倍,这也使得从价计徵的推行遇到了极大的阻力。煤炭经营者称,现在量价齐跌,现在改为从价计徵预计虽然不是利好,但应该也不会给企业增加太多的负担,财政厅方面希望陕西省能把这个税率控制在5%左右。上述煤炭经营者表示对於价改不再排斥。

 

  年初,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以及部分煤炭企业也参与了一次关於煤炭资源税改革调研和讨论,综合各地已经上报的改革方案,预计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的税率在2%至10%之间,各省可以结合自身的特点有所差异自主确定。



[复制 收藏
]
关键字: 煤炭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电子样本 | 邮件营销 | 网站地图 | 诚聘英才 | 意见反馈
Copyright @ 2012 CIPPE.NE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全球石油化工网 版权所有
京ICP证120803号 京ICP备0508686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8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