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与中林集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14-11-27  来源:中国石油新闻中心  关注度:0]
摘要: 11月26日,中国石油与中国林业集团以下简称中林集团在北京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标志着双方长期全面合作迈出实质性步伐。 集团公司总经理、党组成员廖永远,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喻宝才,与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永利、中国林业集团总经理宋权礼等...
    11月26日,中国石油与中国林业集团(以下简称“中林集团”)在北京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标志着双方长期全面合作迈出实质性步伐。
 
    集团公司总经理、党组成员廖永远,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喻宝才,与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永利、中国林业集团总经理宋权礼等一行举行亲切友好会谈,并共同出席签字仪式。
 
    廖永远回顾了中国石油与国家林业局在碳汇基金等方面的合作,对国家林业局长期以来对中国石油在管道建设等方面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并指出,此次在国家林业局的支持下,中国石油与中林集团达成合作框架协议,是双方互利共赢的战略之举,中国石油将全面履行框架协议各项内容,促进双方合作再上新的台阶。
 
    张永利表示,中国石油是中国最大的原油、天然气生产商和供应商,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希望中国石油和中林集团的合作能够在现有基础上继续深化和扩大,进一步拓展到生物能源等其他领域,为林业产业发展和生态工程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宋权礼感谢中国石油长期以来对中林集团在成品油资源供应上的大力支持,相信双方达成合作之后,面向林区服务的成品油贸易和经营将迎来更加完善的网络和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为更好地满足中林集团及其子公司对成品油等石化产品的需求,并扩大中国石油成品油等石化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共同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组建合资公司。根据协议,双方将共同出资组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完备成品油经营资质的有限责任公司,目标市场为全国林业系统成品油、润滑油等石化产品市场,并逐步拓展相关业务,充分发挥双方在成品油、润滑油等方面的资源和市场优势,实现互利共赢发展。
 
    中林集团是林业系统唯一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经营业务涵盖从林业资源培育、开发利用到林产品国内外贸易、流通等领域。多年来,中国石油和中林集团本着“立足长远、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在成品油供应等方面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
 
    中国石油销售分公司总经理田景惠和中林集团副总经理曹效军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中国石油、中林集团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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