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住宅停车位须具备新能源汽车充电条件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15-12-23  来源:新华社  关注度:0]
摘要: 为进一步推广新能源汽车,哈尔滨市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了解到,明年起该市将逐步提高政府机关、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采购比例,到2017年新增或更新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
    为进一步推广新能源汽车,哈尔滨市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了解到,明年起该市将逐步提高政府机关、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采购比例,到2017年新增或更新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并对本市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按国补标准纯电动汽车1:1、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1:0.8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贴,国家和地方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车辆销售价格60%。

    根据哈尔滨市的相关规定,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必须全部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的充电设施比例不得低于10%。

[复制 收藏 ]
          您的分享是我们前进最大的动力,谢谢!
关键字: 哈尔滨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电子样本 | 邮件营销 | 网站地图 | 诚聘英才 | 意见反馈
Copyright @ 2012 CIPPE.NE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全球石油化工网 版权所有
京ICP证120803号 京ICP备0508686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8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