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能源:煤企供给侧改革需除三大问题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16-03-24  来源: 中关村绿色矿山产业联盟微信号  关注度:0]
摘要: 中国能源报消息,重庆能源集团董事长冯跃日前表示,重庆能源今年制定标准,如果煤矿存在亏损或安全生产不达标就要立即停产。停产之后待政策细化,再制定人员分流安置方案。 2014年开始,重庆能源实质推进去产能工作,截至2015年已关闭...

中国能源报消息,重庆能源集团董事长冯跃日前表示,重庆能源今年制定标准,如果煤矿存在亏损或安全生产不达标就要立即停产。停产之后待政策细化,再制定人员分流安置方案。

2014年开始,重庆能源实质推进去产能工作,截至2015年已关闭8个煤矿和2个小火电厂,2对生产矿井暂停生产,2对在建矿井停建,淘汰落后产能383万吨,减员分流1.98万人。

根据资源禀赋和生产经营状况,西南部地区煤炭企业现在面临的矛盾是结构性的,冯跃认为,一是国家对商品煤的质量要求更高。二是国家对以煤炭作为燃料的火力发电的排放要求更高,由于自然条件比较差,煤质含硫较高,靠等是躲不过的,必须在结构改革、供给侧改革下决心。

对于如何定义煤炭行业的落后产能,冯跃称,政治经济学里有关于剩余价值理论的基本原则,企业的质量和效益要高于社会平均水平,才有利润,才有剩余价值。对煤企而言,和煤炭行业的平均水平、先进水平对比,可以看出企业所处的水平。在现有水平上,如果未来无法进一步提升,就需要找出短板,重新调整资源配置。

在落实供给侧改革、去产能的过程中,煤炭企业面临的困难,冯跃认为有三个方面问题需要关注:

一是人员安置问题。在人员安置上,能否考虑采用提前退休的政策来安置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政府能否在职工再就业方面提供服务或帮助,或者为解决就业问题的企业提供优惠政策。

二是煤矿社会职能移交问题。在上一轮国企改革时提出了剥离煤矿企业办社会职能,但由于没有具体的要求和操作政策,进展缓慢。希望在这次“去产能”中,国家能明确煤炭企业的社会职能移交等一揽子事项。

三是关于“去产能”企业的负债问题。煤炭大型企业都是国有企业,由于历史原因,“投改贷”后,企业和银行长期结下不解之缘。

上一轮国企改革时,国家设立资产管理公司重组了一些当时被认为不太好的资产,但后来也都赚了钱。冯跃称,像国有煤炭大型企业,应该更多在资本市场上获取直接融资,按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科学管理。

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国家还应该研究支持这类大型企业的政策,他表示,重庆地区能源资源紧缺,前几年重庆能源投资建设了一些小煤矿,几年下来刚好建成,但马上就要面临退出。希望国家通过银行债转股、债务核销或者债务缓延等方式给予一定政策照顾。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煤炭行业化解产能过剩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其中提到要加强奖补支持,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的专项奖补资金。冯跃表示,专项资金使用细则还没有出台。在奖补政策的试点上,从十八大以来,主动推进“去产能”的企业或项目都应该纳入进来。

截至2015年,重庆能源已减员分流1.98万人,现在要消化这些成本,只能依靠负债,他建议,有关部门在制定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时,应支持主动改革、提前行动的企业,对地方积极主动、提前加大去产能力度的行动给予更多支持和奖补。



[复制 收藏 ]
          您的分享是我们前进最大的动力,谢谢!
关键字: 重庆能源 煤企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电子样本 | 邮件营销 | 网站地图 | 诚聘英才 | 意见反馈
Copyright @ 2012 CIPPE.NE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全球石油化工网 版权所有
京ICP证120803号 京ICP备0508686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8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