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呼吁中美通过协商谈判化解光伏贸易争端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14-05-27  来源:中国电力报  关注度:0]
摘要:   5月21日,上海嘉里酒店,几位光伏制造业的代表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副秘书长孙广彬、阿特斯首席执行官瞿晓铧、天合光能副总裁杨晓忠、英利绿色能源首席财务官王亦逾一起举起红色的铁锤,共同砸碎了一面贸易壁垒墙。   这...

  5月21日,上海嘉里酒店,几位光伏制造业的代表——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副秘书长孙广彬、阿特斯首席执行官瞿晓铧、天合光能副总裁杨晓忠、英利绿色能源首席财务官王亦逾一起举起红色的铁锤,共同砸碎了一面“贸易壁垒墙”。

 

  这是中国光伏行业反对美国第二次“双反”新闻发布会上的一幅令业界振奋的画面。我国主要光伏行业协会首次联合光伏行业共同发声,一致反对美国“双反”。

 

  坚决反对美国“双反”调查

 

  发布会上,孙广彬代表中国光伏行业发表了措辞强烈的联合声明,坚决反对美国“双反”调查,呼吁中美双方通过磋商谈判化解贸易争端。声明指出,中国光伏产品得到世界各国认可主要得益于其更高的性价比、更好的产品质量和更为全面的售后服务,根本没有倾销,更不存在非法补贴。

 

  贸易保护严重阻碍行业发展,更成为美国光伏应用发展的障碍,影响美国实体经济发展和就业问题的解决。据了解,2013年美国光伏应用市场迎来复苏发展的机遇,市场供应趋于稳定,需求稳步增长。美国政府今年初再次发起了针对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光伏产品的“双反”调查,一旦征税,将再次对中美光伏产业造成重大打击。

 

  孙广彬强调,本次美国发起第二次“双反”调查,主要针对的是采购我国台湾地区和其他市场经济第三国电池在中国大陆组装的组件。根据美国商务部在上一轮 “双反”调查中的认定结论,“电池片的原产地决定了组件的原产地。”按照相同逻辑,此次被调查的大陆组件并不属于中国大陆原产国,美国商务部压根就不应该对中国大陆产品进行调查。

 

  “根据美国现行贸易规则,电池片和组件不属于同一个税号,在同一个税号下一个产品的原产地是由它的上游产品决定下游产品。第一次‘双反’美国商务部做出的裁定是,当电池片不是中国大陆生产的时候,在中国大陆组装组件是不受‘双反’案税率的影响的。进而此次‘双反’ 调查的起诉方solarworld公司想要一网打尽,把硅片、电池片、组件一起‘反’。事实上,solarworld也使用中国生产的硅片,如果购买中国低端的产品,硅片甚至多晶硅,则不属于‘双反’,如果涉及电池片和组件就要 ‘双反’。按照相同逻辑,此次被调查的中国大陆组件并不属于中国大陆原产国,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大陆产品进行调查实属荒谬逻辑。”瞿晓铧告诉记者。

 

  初裁结果6月2日公布

 

  每一次的贸易战,无论胜负,对阵的双方都会是受害者。而即便是在美国光伏行业内部,不同的企业对“双反”亦有不同的看法。

 

  天合光能副总裁杨晓忠表示,他们在和美国相关的行业协会沟通的过程中,了解到美国本地企业也不支持通过征税解决贸易争端,“这损害的是美国光伏行业自身的发展”。

 

  瞿晓铧告诉记者,如果美国执意要打贸易战,对美国自身的光伏产业影响也会很大。

 

  “比如美国的大型地面电站、中型的商业屋顶、居民屋顶项目发展都会受到很大影响。”据了解,2011年以来,美国、欧盟先后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了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对中国光伏企业造成负面影响的同时,也拖累了本国光伏应用市场的健康发展,造成了就业岗位的大量流失。根据欧洲光伏工业协会的报告,受欧盟“双反” 措施影响,欧盟2013年的全年安装量比年初预测下降了16%。而美国上一轮的“双反”已经对市场造成了很大的冲击。

 

  发布会上,中国光伏行业呼吁美国政府,从中美贸易合作和建立新型大国关系角度出发,妥善解决两国贸易纠纷。英利等光伏企业也表达了其呼唤贸易自由、捍卫自身权益的坚定立场。同时,一些与会的业内人士表示,应诉的同时还将通过合适的方式表达企业的关切和诉求。

 

  据悉,美国商务部将于6月2日公布反补贴初裁结果,7月28日公布反倾销初裁,12月11日公布反倾销、反补贴终裁。

 

  2015年1月2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最终裁定是否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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