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战时代的中美石油贸易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14-07-24  来源:《能源》  关注度:0]
摘要:   文 | 王守谦 徐杰   中国从苏联及东欧社会主义国家进口的石油,占到进口石油总量的九成以上。美国的石油禁运最终种豆得瓜,反而使中苏两国结成了更为牢固的利益共同体。   作...



  文 | 王守谦 徐杰

 

  中国从苏联及东欧社会主义国家进口的石油,占到进口石油总量的九成以上。美国的石油禁运最终“种豆得瓜”,反而使中苏两国结成了更为牢固的利益共同体。

 

  作为工业化时代的重要能源,石油对于国际政治版图的影响力几乎是决定性的。无论是美苏等超级大国,还是产油国组成的国家集团,都把石油作为外交博弈的重要手段。在冷战时代,美国不但曾借助石油禁运威慑和打击中国,也通过这一手段的宽严相济离间中苏同盟。从国共内战后期到苏联解体,石油一直在中美两国的政治角斗场上扮演着“黑哨”的角色。

 

  历史学者金冲及曾把1947年称为国共关系史上的“转折年代”,不但是因为内战双方的攻守之势在这一年发生了根本性逆转,也与美国基于对远东政治版图的评估而对中国战略进行战术性调整有关。由于直接参战有可能使自己陷入中国“泥沼”,美国主要是借助包括石油政策在内的经济手段“矫正”中共外交方向的。

 

  1949年1月1日,坐困愁城的蒋介石命令侍从室发表元旦文告,宣布“下野”。而在同一天,毛泽东则在西柏坡的窑洞里草拟着解放战争的最后动员令。对内战局势洞若观火的美国决策者深恐苏联掌握战后中国的方向盘,立即开始了一系列的战略评估和对策筹划。设法以经济手段在中苏之间筑墙打援,成为这一时期美国对华政策的基点。

 

  1月11日,涵盖外交、情报和军方等强力部门的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向美国总统提交了题为《美国对华政策》的秘密报告。这份报告认为,中国共产党人的独立自主心态使其不会甘心受苏联操控,虽然“苏联将会通过中国向东亚的其他国家和地区发起政治攻势,但由于民族主义的力量,莫斯科控制中国会相当艰巨”,即便“中国共产党的胜利会加强共产主义在亚洲的政治攻势”,美国利益也不会遭到“灾难性的影响”。国家安全委员会建议美国总统“应逐步减少和停止对蒋介石的援助”,同时采取措施,“继续同中国保持一般的经济关系,作为加深中苏矛盾的利器,避免出现一个独立的中共政权,并以美国国家安全作为对华政策的第一要务”。

 

  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所谓的“措施”,是情报机构对中国建国初期面临的状况详细评估和分析后的结果。它认为,中共建国后百废待兴,尤其需要进口石油以重建工业和交通体系。情报侦搜的结果显示,“共产党需要进口的主要物资是石油、动力设备等,炼油、汽油、润滑油和其他无可替代的石油产品必须进口。包括航空燃油在内,中国每年需要1500万至2000万桶石油,任何一种物资的严重不足都会严重地影响到经济的恢复。美国是石油、某些设备和汽车的主要生产地,中国的进口必须依赖美国。”

 

  为了阻止中国与苏联建立紧密的外交与经济联系,同时又不至于激怒中国未来的领导人,美国小心翼翼地拿捏着政策分寸,对中国采取了有节制的选择性贸易禁运。

 

  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NSC41号文件显示,华盛顿担心新中国成立后的工业化进程会对美国造成政治、经济、军事上的压力,准备严格管制对华能源出口,但管制程度应宽于美苏贸易,主要通过控制国内石油公司对华出口数量及出口石油的终级用途,来弱化新中国的国防和工交系统的现代化程度。据统计,在 NSC41号文件通过之后的1949年度,美国对华出口的石油制品如汽油、柴油及其他燃料油、煤油、工业润滑油分别减少了94%、93%、99%、 93%,从1950年1月起,商业部甚至停止发放大多数精炼油的出口许可证。

 

  鉴于他国有可能基于国家私利而破坏“矫正”中共外交政策的战略计划,美国敦促和逼迫英、日等国对其石油禁运政策进行配合。华盛顿要求伦敦严格限制其对香港的出口,对中国实行R程序贸易审核,即实行出口许可证制度,把军火装备及与战争潜力直接有关的物资归类为1A,战略重要性稍次的物资则归为 1B,前者严格禁运,后者则有所管制。

 

  但是,一贯奉行现实主义的英国并未就范,只同意禁运军火,并未认可美国盟友的石油禁运要求。直至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美英两国才通过多次谈判达成合作意向—如果法国、比利时、荷兰政府同步合作,英国将对中国、朝鲜及澳门地区实行1A类物资出口许可证制度,避免与中、朝两国签订超过正常民用所需的石油制品长期供货合同。

 

  日本作为美国托管地,在对华贸易问题上显然要温顺得多。1950年1月,日本陆军部发布命令,禁止国内企业向中国及北朝鲜出口1A类物资,1B类的出口也要向华盛顿报告,且只能用于正常商业用途,既不能用于军事目的,也不得转口输出到其他共产主义国家。

 

  美国有限度的石油禁运,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迟滞了中国重建国防与工交系统的进程,但并未打消新中国领导人的现代化雄心。后者不但利用美国贸易管制的缺口,设法从西方和日本进口民用石油制品,而且向苏联进口了大量石油探采机械,扩大了原油和成品油进口规模。后者出于对冲西方在华利益的考量,也只能满足新中国建国初期的能源需求。

 

  朝鲜战争的爆发,完全打破了美国期望借助贸易管制塑造中国外交路线的梦想。中苏事实上的战略结盟,使美国政府不得不下令对华采取全面而严格的石油禁运。在中美关系正常化之前的20年内,两国石油贸易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

 

  1950年6月29日,美国国务院要求国内石油公司暂停向中国港口运输石油产品,停止与中国的石油代理商讨论扩大航运规模的问题,商务部也随后撤销了已经批准的对华出口石油的“特种许可证”。在美国把持的巴黎统筹委员会会议上,美、英两国提出把包括原油、柴油、汽油、润滑油、燃料油在内的一切石油制品列入与美国1A类货单基本一致的I号国际货单。与此同时,美国又操纵联合国大会通过《实施对中国禁运的决议》,禁止原子能材料、石油等战略能源及相关设备等1700多种商品输入中国。华盛顿希望借助这一措施削弱中国在朝鲜战场的后勤供应,逼迫北京知难而退,甚至窒息中国经济活力,促成中共政权的瓦解。

 

  但是,美国显然低估了中国庞大的国土和政治体制所蕴含的潜力。尽管美国对华全面石油禁运政策给中国造成了巨大损失,而且严重影响了国内经济恢复与巩固政权的进程,但却催生了中国决策层“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经济发展战略。北京一方面推行经济计划与管制政策,深入挖掘能源生产的潜力,同时加大中苏贸易规模,缓解国内的能源紧张。据统计,朝鲜战争期间,中国从苏联及东欧社会主义国家进口的石油,占到进口石油总量的九成以上。美国的石油禁运最终“种豆得瓜”,反而使中苏两国结成了更为牢固的利益共同体。

 

  朝鲜战争之后,蔓延在美国的冷战氛围和敌视中国的公众舆论,使得美国对华石油禁运政策得以延续。直至1970年代初期国际政治版图发生重大改变,中美双方寻求关系正常化,贸易对抗的局面才得以转圜和终结。

 

  从1950年代末开始,苏联出于冷战目的和国家私利而对中国的战略控制,逐渐使秉持民族独立理念的中国领导人感到厌倦和反感。中国期望自主开发石油等战略能源,以摆脱国民经济对苏联的高度依赖。1960年代末的大庆油田开采和中苏珍宝岛之战,从正反两方面加速了中国与苏联能源贸易链条的断裂。中国在保持自主性开发石油的同时,必须寻找新的油源。在同一时期,美国不但在冷战中趋于守势,需要借重中国对冲苏联压力,而且也必须扩大对华贸易,以缓解越南战争和西欧、日本崛起对其国际竞争优势的折损。中美双方的能源贸易僵局由此开始松动。

 

  1970年8月26日,美国宣布,不再禁止国外的美国石油公司给往来于中国、运输非战略物资的船只加油。次年4月14日,总统尼克松发表声明,对“中国或者来自中国的船只或飞机”供应燃料的禁令也将被取消。6月10日,美国公布对华非战略性项目贸易货单,正式结束了实行21年之久的对华贸易禁运。美国国务卿基辛格毫不掩饰这一决策对于平衡美苏关系的作用。他说:“对苏联的扩张政策起到遏制作用,恐怕正是我们从与中国的关系正常化努力中所获得的最大收益。”

 

  基辛格对“收益”的期待,很快就得到了北京的回应。学者宫力认为,由于“文革”之后的中国急需将工作重心转向经济建设,中国的石油工业出现了井喷式发展,原油产量以每年18.6%的速度递增,至1978年突破了1亿吨。如此高速度的石油开发,对资金和采冶技术的需求无疑是海量的。因此,“中国需要加强同美国的关系,尤其是经济关系”。不久之后,一些美国石油公司受邀来华,探讨未来开展技术合作的可能性。

 

  中美建交后,两国战略需求的交集有所扩大。中国需要借助外力为“四个现代化”加油,美国则受困于欧佩克崛起和两伊战争造成的第二次石油危机。双方被迫放下政治成见,以斗而不破的现实主义外交代替泛意识形态化的全方位对抗。低端、有限制的石油贸易,自此也得以步入能源合作的深水区。

 

  1979年,中国副总理邓小平访美,期间达成了包括《中美化石能源技术开发与利用合作议定书》的一揽子政府间科技合作方案。1985年,两国经过艰苦谈判,同意将石油天然气作为关键一项进行商讨,决定加强两国在石油天然气领域的合作,共同建立符合两国利益的石油天然气政策。

 

  非官方性质的学术交流成为中美对早期能源技术合作进行试水的第一个领域。1981年,中美石油地球物理勘探联合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中美学者就油田地球物理勘探史、地球物理学理论、地球物理勘探难题及解决设想、岩性勘探等与石油勘探开发相关的问题进行了首次正式交流。次年,中美能源、资源、环境会议也在北京举行,能源经济、节能技术成为两国学者的新话题。

 

  企业技术合作的障碍不但来自美国方面,也来自中国方面。长期以来的列强入侵和对华遏制,使中国人对涉外矿业合作的态度格外谨慎。1982年,中国决策层出于战略考虑,决定在人大立法之前,先行允许外国资本介入石油资源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得以颁布,中美石油合作的政策阻碍得以消除。

 

  据统计,从1981年到1990年,中美合作钻探的石油井口约49口,几乎是中国海域开钻的185口预探井的三成。包括阿科(ARCO)、圣太菲(SANTA FE)、美孚(MOBIL)、德士古(TEXACO)和埃克森(EXXON)等石油巨头在内的美国企业纷纷进入中国海域。这些石油巨头以分阶段合作的方式,先后与中方企业签署了在中国南海和南黄海进行地球物理勘探的意向书和意向性备忘录。1985年12月17日,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与美国菲利普斯和派克顿公司,在北京签订了珠江口东部15/22区块石油合同。

 

  冷战后期中美石油贸易的复苏,是当时的国际环境和两国外交博弈的产物。它对1980年代的中美关系的影响是极为深远的。两国在涉及石油贸易各领域的相互嵌入,也造成了其他政治经济关系的深度合作,这正是冷战结束后中美贸易虽有波动但仍在扩大的基础之一。随着中国石油(601857,股吧)产业的逐渐坐大,美国依靠能源贸易管制“教授”中国如何行止的课业,也基本退出了白宫的外交政策清单。

 

  (作者系河南师范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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