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和化学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全文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12-02-06  来源:工信部网站  关注度:0]
摘要: 前言   石化和化学工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和基础产业,资源、资金、技术密集,产业关联度高,经济总量大,产品应用范围广,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十二五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石...


    (三)促进绿色低碳安全发展

  1. 推进节能降耗治污减排

  全面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节能减排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石化化工行业节能减排指标体系、检测体系和考核体系。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节能、环保技术和装备,实施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能量系统优化项目,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

  加大工业废水处理和循环利用力度,节约水资源。减少化学需氧量(COD)、粉尘、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合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及二氧化碳排放。重点做好煤化工、农药、染料等排放量较大行业的污染防治;做好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和涂料、油墨、颜料等行业重金属污染防治,减少重金属排放;推进磷矿石等化学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加强与钢铁、建材企业合作,联合处置铬渣。

  2. 发展循环经济及资源再利用

  推广化工园区产业集聚、能源有效利用、排放集中治理等先进生产方式,实现废弃物减量化和资源化,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支持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加强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加大石化化工废弃物和副产品回收再利用。

  提高炼厂轻烃回收利用率,优化乙烯裂解原料;提高氢气、乙烯、丙烯、丁二烯、苯等产品的总收率;优化配置、集中利用碳四、碳五、碳九等裂解副产物资源。加强煤炭资源的综合利用,在有条件的地方利用高硫煤和低阶煤发展煤化工产业,鼓励利用焦炉气和电石炉气生产高价值产品,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探寻温室气体减排路径,开发二氧化碳捕捉、封存、综合利用技术和装备并推广应用。积极开展硫化物回收利用、炉渣综合利用等工作。加强化肥、农药副产物和废旧轮胎的回收再利用,初步建立农药包装瓶回收、处理、再利用体系。

  专栏8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要点

  01 石化进一步提高重质原油的综合加工和利用水平扩大加氢裂化、加氢精制的规模水平,推广各项节能技术,降低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量。采用国内外先进适用技术对乙烯生产装置进行节能降耗改造。综合利用炼油乙烯副产资源。

  02 化肥在化肥生产中推广先进煤气化和煤基多联产技术、推广清洁节能生产工艺加大测土配方施肥等科学施肥工作,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03 现代煤化工提高现代煤化工能效水平。鼓励采用节水型工艺,充分利用再生水、矿井水发展煤化工。开发二氧化碳捕捉、封存、综合利用技术和装备并推广应用。探索建设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IGCC)热电化一体化可行性

  04 精细化工采用新技术,提高对农药、染料等精细化工生产特征污染物的处理能力,加大环境友好型涂料、胶粘剂、水处理剂等产品的开发力度。

  05 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提高低品位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提高废胶粉沥青、翻旧沥青的利用率。推进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磷矿伴生和电解铝副产氟资源减少萤石资源消耗;重点抓好磷石膏、碱渣、电石渣、铬渣等固体废物无害化科学治理和综合利用;推广磷石膏制建材、碱渣脱硫、电石渣制水泥、多种氯产品联产工艺技术,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推广大型密闭电石炉、零极距电解槽、氧阴极电解技术、低汞触媒的应用,实现电石炉和黄磷炉尾气的回收利用。选择有条件的地方改造氯碱-异氰酸酯联合生产工艺。

  3.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发展

  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完善危险化学品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快实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规范设计、高效管理,淘汰落后高危工艺,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产业本质安全水平。强化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生产行为,完善作业场所安全设施、警示标志,杜绝违章操作事故。鼓励企业对新建的石化化工装置进行危险和可操作研究分析(HAZOP)和安全完整性评价(SIL)。优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布局,实施园区准入制度,科学规划园区或产业集聚区内危险化学品产业规模、结构、布局、工艺和产业链、运输风险、项目间安全相关性等,合理制定安全容量和环境安全防护距离。消除隐患,降低连锁事故发生的概率。整合应急救援资源,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提高事故救援能力。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专业人才培训。

  加大三聚氰胺、增塑剂、瘦肉精、工业硫磺、荧光增白剂、染色剂等可能在食品中违法添加的化学品的生产及流通管理力度,按要求在产品标签和包装上印制“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

  积极倡导和推进责任关怀,引导企业关注安全、关注员工、关注社会,履行社会责任。

    五、政策措施

  (一)加强规划指导

  本规划由工业行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围绕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加强规划与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政策、年度计划的衔接,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依据规划核准或备案相关建设项目。各地区石化化工发展规划应依据本规划制定,加强省级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建立规划实施的动态评估机制,对规划实施的阶段成果实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反馈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适时按程序调整规划内容。

  (二)完善产业政策

  严格行业准入,研究制定煤化工产业发展政策,制定和完善化肥、农药、铬化合物、氰化钠等行业准入条件。制定化工园区指导意见,规范园区规划和布局。积极研究支持石化化工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加强石化化工产业政策与财税、金融、土地、环保、安全生产等政策的衔接,支持本规划提出的发展重点、重大项目和示范工程。

  (三)加大科技投入

  积极利用国家技术创新激励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科研投入,提高研发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保护知识产权,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国家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步伐。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围绕产品升级、节能减排、安全生产、两化融合,加大技术改造投入,推动重大示范工程实施,提高行业技术装备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四)健全标准体系

  提高生产、技术、应用、安全、能耗、环保、质量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水平,做好标准间的衔接,加强标准贯彻。完善标准体系,加快现代煤化工安全生产相关标准规范制定,提高石化化工行业的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对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管。大力发展先进的检测认证技术和体系,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修订,推进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的双向转化。

  (五)加强资源保障

  建立和完善原油、煤炭、钾、硫、天然橡胶等重要石化化工原料的供应保障体系。深化国际合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开展境外资源合作勘探开发。完善原油、化肥、农药、天然橡胶储备机制,提高抗风险能力。完善化肥市场调控体系,增强农用化学品的保障能力。

  (六)维护公平贸易

  进一步完善石化化工产品进出口关税、出口退税及加工贸易政策,优化进出口产品结构。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依法运用贸易救济措施,维护公平贸易秩序,积极推动业界对话磋商与合作,努力化解贸易摩擦。严厉打击各种走私违法行为,维护进出口贸易秩序。

  (七)改善行业管理

  各级工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行业管理体系,完善规划、政策、法规、标准等职能,加强行业管理和指导。加强行业经济运行监测,建立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及时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信息交流、行业自律、人才培训、咨询研究、维护企业权益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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