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岩气勘查开采实行“开放市场”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12-11-26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关注度:0]
摘要:   页岩气作为一种清洁高效的新型能源矿种成为近年来各类投资主体锐意进军的新兴市场。国土资源部日前出台《关于加强页岩气资源勘查开采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明确,页岩气勘查开采实行开放市场的原则,各类投资主体均可参与页岩气勘...

  页岩气作为一种清洁高效的新型能源矿种成为近年来各类投资主体锐意进军的新兴市场。国土资源部日前出台《关于加强页岩气资源勘查开采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明确,页岩气勘查开采实行“开放市场”的原则,各类投资主体均可参与页岩气勘查开采。同时为石油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开启了参与盘活位于石油天然气区块内页岩气资源开发的大门。确立了页岩气勘查实行承诺制,以遏制“圈而不探、矿权炒作”等行为。

 

  国务院高度重视页岩气勘查开发,目前已经部署建立起页岩气储量评价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体系,国土资源部与发改委、财政部、能源局共同编制发布了《页岩气发展规划(2011-2015年)》。2011年6月国土资源部完成首次页岩气探矿权区块招标出让试点,2012年国土资源部又启动第二次页岩气探矿权公开招标。现阶段各类投资主体积极性高,对页岩气勘查开发投资热情高涨。为了加快推进和规范管理页岩气勘查开采,确保页岩气开发快而有序,亟需出台资源管理政策。为此国土资源部出台该《通知》。

 

  《通知》规定,页岩气勘查开采实行“开放市场”的原则,鼓励社会各类投资主体依法进入页岩气勘查开采领域,而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须国务院批准的有资质的企业才可进行。《通知》明确,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相应资金能力、石油天然气或气体矿产勘查资质都可以申请页岩气探矿权;申请人不具有石油天然气或气体矿产勘查资质的,可以与具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勘查单位合作开展页岩气勘查、开采。这使得各类投资主体均可进入页岩气勘查开采领域。

 

  针对页岩气勘查开发成本高、风险大,短期内缺乏经济效益,国土资源部在已经开展的调查评价、示范基地建设等支持页岩气勘查开发政策的基础上,又在此次出台的《通知》中提出了更多的支持措施,其中包括:全面开展页岩气资源调查评价、加强页岩气勘查开采科技攻关、开展页岩气勘查开采示范、依法减免页岩气矿业权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保障页岩气勘查开采用地需求、建立部省协调联动机制等。

 

  根据国土资源部页岩气资源潜力调查评价,我国页岩气可采资源潜力为25万亿立方米,初步优选出页岩气有利区块180个,面积111万平方公里,其中77%的有利区块面积、80%的资源潜力处于现有油气区块内。

 

  石油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如何参与盘活位于石油天然气区块内页岩气资源的问题备受投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关注。针对这种情况《通知》提出政策措施,鼓励开展石油天然气区块内的页岩气勘查开采。国土部相关人士表示,所谓鼓励,首先鼓励石油公司优先勘查开采其区块内的页岩气;第二,石油公司不勘查开采的,在不影响石油、天然气勘查的前提下,另行向其他投资主体出让页岩气探矿权。第三,石油、天然气勘查投入不足,前景不明朗但具备页岩气资源潜力的区块,依法要求石油公司退出区块,设置页岩气探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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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页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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