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关于下调省内部分天然气短输价格的通知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18-04-28  来源:同花顺金融网   关注度:0]
摘要: 关于 执行《安徽省物价局关于下调省内部分天然气短输价格的通知》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定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天然气开...
    关于 执行《安徽省物价局关于下调省内部分天然气短输价格的通知》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定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天然气”或“公司”) 于 2018 年4 月 27 日收到安徽省物价局文件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下调省内部分天然气短输价格的通知》(皖价服 【2018】 60 号)。该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

    为加强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进一步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通知》(皖政办【2017】 43 号)精神, 决定下调我省部分天然气短途管道运输价格。

    一、 本着 “ 以近补远、以短补长、以优补差” 的原则,逐步实行同网同价,将淮北支线、毫州支线、颍上支线、江北联络线、六安支线、铜陵支线等短途管道的运输价格由现行每立方米 0.30 元下调为每立米方 0.24 元,上述短输已经实行的价格优惠措施一并取消。其他线路短输价格仍按原规定执行。

    二、 此次下调后的短输价格自 2018 年 5 月 10 日起执行。下调的空间全额用于降低非居民用气价格。相关地方价格部门要按照本次降价额度和当地非居用气比例,认真进行测算,同步降低当地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充分释放改革红利,确保降价措施落实到下游用户。

   三、 今后省物价局将严格按照省政府皖政办〔2017〕 43 号文件要求,对省内天然气短输开展年度成本审核,并动态调整价格水平。各地价格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对城市燃气公司管网成本也要相应开展年度成本监审,重新核定配气价格,同时要依法规范天然气经营企业的建安工程价格,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服务实体经济企业降成本。

    根据通知要求, 公司自 2018 年 5 月 10 日起将对淮北支线、毫州支线、颍上支线、江北联络线、六安支线、铜陵支线等短途管道的运输价格做相应调整。

    按照 2018 年财务预算的输售气量计算,预计公司 2018 年营业收入将减少约 1,500万元、 利润总额将减少约 1,500 万元。

    由于公司生产经营受多重因素的影响,若考虑短输价格下降将激励下游市场用气增长因素,预计影响额将有所下降。 同时, 公司将采取积极的营销策略、 深挖市场,最大限度地降低短输价格调整带来的不利影响。此外,根据该通知精神,公司将于近期重新调整编制 2018 年财务预算,并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8 日
 


[复制 收藏 ]
          您的分享是我们前进最大的动力,谢谢!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电子样本 | 邮件营销 | 网站地图 | 诚聘英才 | 意见反馈
Copyright @ 2012 CIPPE.NE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全球石油化工网 版权所有
京ICP证120803号 京ICP备0508686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8350